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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公开

日期:2021年03月18日   作者:县财政局   来源:县财政局 陈宗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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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牟定县关于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牟定县2020牟定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

第四部分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公开表

一、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二、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三、1-3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四、1-4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五、1-5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六、1-6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七、1-7楚雄州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八、1-8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九、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2-3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一、2-4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十二、2-5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

十三、3-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四、3-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五、3-3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六、3-4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十七、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分县市)

十八、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十九、4-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一、4-3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二、4-4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三、5-1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二十四、5-2 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五、5-3 本级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六、5-4 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七、5-5本级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二十八、5-6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二十九、5-7 2021年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三十、5-8 2020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三十一、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五部分牟定县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表

第六部分牟定县2020年县级“三保”资金保障情况和2021年“三保”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牟定县关于2021年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牟定县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第九部分牟定县2021年政府性债务举债和2021年政府性债务举借计划说明

第十部分牟定县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和2021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第十一部分牟定县2020年县本级安排扶贫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十二部分牟定县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第十三部分关于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第十四部分县级出台的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

第一部分

关于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4日在牟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牟定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十三五”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县委“一枢纽两区三基地”发展定位,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支出保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总体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2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9,726万元的100%,比上年决算数38,567万元增收1,161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24,950万元,减收1,142万元,下降4.4%,占比为62.8%;非税收入14,778万元,增收2,303万元,增长18.5%,占比为37.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9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81,936万元的102.9%,比上年决算数178,367万元增支8,929万元,增长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38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5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2,2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55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26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64万元,调入资金18,2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收入合计209,7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7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26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944万元,支出合计209,7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89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4,012万元的149.1%,比上年决算数18,339万元增收2,577万元,增长13.9%。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0,74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94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5,249万元的248.9%,比上年决算数11,782万元增支26,166万元,增长222.1%。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8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96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96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200万元,收入合计52,4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948万元,上解支出-74万元,调出资金9,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383万元,支出合计52,4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万元,收支平衡。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单独编制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5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1,524万元的105%,比上年决算数23,519万元减收937万元,减少3.98%。上级补助收入4,373万元,上年结余28,027万元,收入总计54,98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6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2,606万元的100.08%,比上年决算数20,861万元增支1,765万元,增长8.46%。上解支出4,623万元,支出总计27,249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27,733万元。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关于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78,367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剧,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缩减,更多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项目资金主要靠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争取,在今年中央新增下达1万亿元赤字预算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我县争取到位资金实际新增27,617万元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的专项债券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一般公共预算上级共同财政事权一般性转移支付总量较上年减少6,84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总量较上年减少5,819万元,为了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5%的目标实现,我县预算平衡实际调入资金18,243万元(较上年调入资金5,500万元增加12,743万元),最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批准的调整数增加8,929万元,增长5%。

(2)政府性债务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核定批准,我县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64亿元(内债12.56亿元、外债0.0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4亿元。州级核定的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98亿元构成情况是:以2018年底州级调整后核定我县的一类债务限额13.18亿元元为基数,加上州级核定我县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转贷额度1.8亿元(内债)。2020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6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33亿元。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均未超限额,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发行再融资债券16,46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261万元,专项债券1,2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020年,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8,000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补短板建设项目6,000万元,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12,000万元,已全部按规定纳入限额管理。

(4)直达资金下达使用情况: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35,071.57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8,71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9,617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5,370.57万元,参照直达资金10,402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970万元。完成直达资金支出31,111.5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960万元,其中:县人社局实训基地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项目结转960万元;县水务局城乡一体化供水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结转3,000万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19年初,我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6万元,2020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8万元。

(6)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00万元,实际动支预备费35万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等支出。

(7)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共清理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917万元,其中安排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2,917万元。

(8)“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我县“三公”经费支出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比上年678万元减少113万元,下降16%。

(二)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和“十三五”工作回顾

1.强化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坚决不收“过头税”,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培植财源,把减税降费与财政收支平衡通盘考虑、统筹协调,通过政府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经营效益的加法;二是全面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全年为企业新增减免税费5,810万元;三是大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强化项目库建设,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债券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补助16.6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12.48亿元,专项债券1.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2.34亿元。加大对土地资产、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确保全年收支目标顺利完成、收支预算平衡和“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目标顺利实现;四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通过调入资金的方式弥补财力缺口。全年安排“三保”支出122,388万元,确保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正常发放,确保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各项民生保障项目的实施。

2.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测评估,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二是提前对2020年还本付息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还本付息资金的基础上,采取盘活存量资产、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等措施缓解融资还款压力,全年共完成还本付息支出3.9亿元,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三是认真研究并吃透上级政策精神,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16,6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261万元;专项债券1,200万元,做好全县到期政府债券置换工作。争取到位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8,000万元,实施专项债券项目2个;四是金融风险防控化解有力。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扎实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管,净化地方金融环境,维护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方面:一是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破解长期以来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2020年,共下达财政扶贫资金12,847.7万元,安排实施扶贫项目225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791.76万元,安排项目189个;产业发展资金4,007.94万元,安排项目35个;雨露计划资金48万元,安排教育扶贫项目1个。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771.7万元,整合其他涉农资金6,296.38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5,513.63万元;整合其他涉农资金7,258.07万元。已整合资金占应纳入整合范围资金的105.4%;二是加大资金向“三农”倾斜力度,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达39,309万元,增长3.8%,主要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225个项目。落实耕地地力保护支持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一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力度,强力推进水、大气环境治理攻坚,2020年安排环境保护支出5,112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大气环境治理投入及环境监测监管保障力度,为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注入新活力;二是污染防治投入持续增加。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89万元、污染防治专项补助3,160万元,实施了历史遗留铬渣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下水污染评估等项目。筹措水利资金9,405万元,林业资金2,829万元,用于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水土污染及地质灾害防治持续加强。

3.落实稳增长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支持“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630万元,其中投入交通建设资金2,049万元,支持楚姚高速、昆楚大高速连接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238万元,支持水利、污染防治、教育园区、交通、“十四五”规划课题及重点专项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积极谋划和申报项目。把准备充分、绩效优良、符合政策的项目及时补充到项目库,并通过在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和向上协调汇报上下功夫来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已申报2021年新增一般债券项目8个,申报金额9.6亿元;专项债券项目52个,申报金额44.34亿元;三是全县金融稳健运行。2020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2.5亿元,比年初增加6.3亿元,增长9.5%,各项贷款余额47.9亿元,比年初增加4.8亿元,增长11.2%,综合存贷比66.8%。全县涉农贷款余额30.6亿元,比年初增加6.2亿元,增长25.4%。小微企业贷款10.3亿元,同比增长8.7%。融资担保范围扩大,累计担保7户1169万元。

4.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投入民生领域资金141,325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5%,比上年111,124万元增支30,201万元,增长27%。一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投入教育支出29,007万元,增长2%。实施天台中心小学、实验小学、职教园区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学校厕所提升改造;二是强化社保政策托底。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6,348万元,其中:惠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8,088人,发放补助金3,422.7万元;及时启动低收入群体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临时救助补贴270.4万元,惠及55,800万人;救助临时困难群众1,774人,发放救助金380.19万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236万元,为进一步促进自主创业、困难群众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三是支持办好医疗卫生事业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投入卫生健康事业资金28,412万元,加强统筹保障,确保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大对乡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工程,将困难群众和建档立卡户中患有儿童白血病等25个病种人群列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筹措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71.59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受益2,446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18.27万元;拨付上级财政及县本级安排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906.4万元,集中救治经费50万元,医疗保险基金1,700万元,保障防控和救治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救治。安排稳就业工作经费3万元,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就业人员安全返岗和稳岗就业;四是支持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全年投入文化体育传媒事业支出1,652万元。认真落实县体育馆、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政策,为农家书屋补充配送图书10,057册,开展各类演出活动和送戏下乡214场次;五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安排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1,657万元,确保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扎实开展;六是助推平安牟定、和谐牟定建设。全年安排公共安全支出6,467万元,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政府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等工作有序推进。

5.推进各项改革,提升财政工作效率。一是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顺序,重点对人员工资、民生配套及民生兜底项目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全县机关事业机构正常运转;二是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将全县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编实编细“四本预算”;三是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县级收入核算管理方式,提升财政收入核算准确性;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审查的各个环节之中,采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措施,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节支增效。年内共开展绩效评价项目1,480个,金额达8.9亿元。2020年6月,我县因2019年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在全国116位,排在西部地区第42位(全国只对排在200名以前的县进行排名;西部地区只对排在50名以前的县进行排名),被财政部通报表扬;五是稳步推进国企改革。统筹推进我县4家融资平台公司的改革(改制)工作,实行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全部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提升了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共接收中央、省州及县属34个国有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1,130人,已全部移交乡镇、村(社区)进行管理。

6.严格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扎实推进财政法制建设。认真落实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按法定程序向本级人大报告预算执行及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情况,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二是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达100%。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决算,认真落实人大相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切实做好审计配合工作,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政策落到实处。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录入及管理,与省州同步推进并启用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通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会计评估监督检查、财政督导等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五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认真执行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年内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县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综合管理情况报告各1次,并通过审议。制定了《牟定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并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严控资产管理“入口”关和“出口”关,严堵资产流失漏洞,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全面提升资产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落实应对疫情稳定经济的各项税费减征、缓征政策及减税降费政策翘尾等诸多不利因素,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的总要求,以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财政收入不放松,竭尽全力为全县“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全县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为全县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五年来,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服务保障牟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财政力量。

——财政实力持续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的28,819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39,728万元,年均增长6.6%,规模居全州第6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5年的31,378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39,728万元,年均增长7.7%。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66,863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0,610.7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2,610.7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8,000万元)。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2,148.49万元,保障1个贫困乡镇、46个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3400户11535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累计投入污染防治资金19,407万元,支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2017年,我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累计争取置换和再融资债券资金69,447.67万元,化解隐性债务31,490.14万元,牢牢守住债务风险防控底线。

——财政调控多措并举,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积极支持重点产业和扶持企业发展,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产业效益逐渐显现。统筹资金安排“五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累计投入交通运输26,018万元、农业34,590万元、林业17,050万元、水利45,140万元、城乡社区27,862万元,交通、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实现历史性突破。

——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民生支出从2015年的107,69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141,325万元,占比在75%以上。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教育、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财税改革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深化各项财税体制改革,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初步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不断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初步形成,营改增全面完成,涉农整合实现重大突破,“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收支均实现了稳定增长,各项工作目标都圆满完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财政运行还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剧,减税降费政策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速回落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税源结构不尽合理,财政增收后劲不足,主体税种增收乏力,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难度更加突出;三是部分单位在预算执行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资金分配,轻项目管理”的现象,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及使用绩效亟待提高;四是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到期债务偿还压力沉重,“三保”形势严峻,重点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缺口大等问题突出。对此,我们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底线思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县财政部门将立足新的发展阶段,承担新的历史使命,做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牟定行动的财政保障,更好发挥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十四五”时期全县财政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的“纲”和“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确保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健全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基本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资源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体系基本建立,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和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牟定行动的能力明显提升,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加充分发挥。

“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是: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财政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始终彰显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科学判断、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科学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思想动力和实践力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职能职责,创造性地主动开展工作,以扎实行动和务实作风确保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工作中落地见效。

(二)增强科学统筹财政资源能力,集中财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将政府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有效衔接,提升财政支出综合效能。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健全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大支出结构调整优化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财政投入精准度。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作为长期方针落实落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完善民生政策清单制管理,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确保民生支出占比始终稳定在75%以上。提高就业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健康牟定建设,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构建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坚持财力下沉,均衡财力分配,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完善“三保”预算执行约束和监控机制,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要。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健全政府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严格在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确保债务和财力相匹配。合理安排收支预算,确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债务率和债务风险等级处于合理期间。

(五)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绩效和管理效率,加快建立适应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代财政制度。牢固树立法治财政理念,全面落实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更加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深入实施零基预算,不断提升支出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格局,持续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并落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聚焦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一枢纽两示范三基地”发展定位,以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为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支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0,926万元,比上年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安排26,604万元,增长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非税收入安排14,322万元,增长-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2,91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87,296万元增支5,620万元,增长3%。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5,34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5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4,99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8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6,570万元,调入资金8,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945万元,收入合计203,7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91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570万元,上解支出4,300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支出合计203,7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865万元,比上年减少8,031万元,下降3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129万元,比上年减少26,819万元,下降7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8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383万元,收入合计19,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2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上解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8,000万元,支出合计19,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053万元,比上年22,582万元增收1,471万元,增长6.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957万元,比上年22,626万元增支1,331万元,增长5.9%。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053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7,131万元,上年结余27,734万元,收入合计58,9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957万元,上解支出5,764万元,支出合计29,72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9,19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结转本年支出8万元,支出后无结余;2021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县级收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单独编制预算。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及措施

1.多渠道开源增强财力。一是积极培植财源,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壮大经济总量。强化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严格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增加县本级财政收入,提高县级财力水平,保障年度预算目标实现;二是大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强化项目库建设,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专项债券资金。认真分析研究国家、省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和专项债券投入导向,协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全面加强向上汇报对接力度,不断增强向上争取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千方百计争取更多转移支付补助和项目资金;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土地、保障性住房等国有资产资源的盘活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流失。对达到政策规定时限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2.全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污染防治和重大风险防控。一是重点支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目标任务实现。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聚合效应,提高农林水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积极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节能环保的投入力度,实施好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生态治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植被恢复等重点项目;三是强化管控,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开好“前门”,堵好“后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通过经济发展带动财力增长,实现债务率稳中有降。建立常态化监控评估机制,实行政府债务精准分析评估,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和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建立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当好“铁公鸡”,不该花的钱“一毛不拔”;另一方面,要打好“铁算盘”,把该花的钱花好,花在刀刃上。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一律压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切实兜牢“民生”政策底线。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和补短板力度,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大力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创业;三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继续落实好社会兜底保障政策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协助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等重点工作;六是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提高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5.提高财政管理能力。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二是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完善整改台账,以问题为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三是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结合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诚信政府建设等,继续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深化财政系统行政审批改革。贯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四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节支增效。

6.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和标准化建设,完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发挥专项检查、财政督导等财政监督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财政内部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落实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完善预算联网监督机制,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有关财政事项;四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录入及管理,加大对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民生资金和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财政资金保障有力、管理有方、惠企利民。

各位代表,2021年经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完成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第二部分

关于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编制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草案编制过程

县财政局2020年11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县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综合本级收入情况和上级补助情况编制了2021年政府预算收支草案。政府预算收支草案的编制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财政局的指导下,充分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预算编制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守底线”为总体工作要求,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还本付息、保配套、保应急”为预算安排顺序和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突出以收定支和确保平衡。厉行节约,提质增效,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决算报告初稿形成后,以书面的形式充分征求了发改、税务、自然资源、住建等主管部门意见,并于2021年1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部分人大代表和专家对《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预审,提出意见建议36条,我局认真分析,充分采纳。1月14日州财政局审核我县预决算报告后认为我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的目标与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一确保、三高于”要求目标尚有差距,即州局要求支出增幅底线不低于3%。我局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提请本次常务会议审议。

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县委“一枢纽两区三基地”发展定位,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支出保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总体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9726万元的100%,比上年决算数38567万元增收1161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24950万元,减收1142万元,下降4.4%,占比为62.8%;非税收入14778万元,增收2303万元,增长18.5%,占比为37.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81936万元的102.9%,比上年决算数178367增支8929万元,增长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012万元的149.1%,比上年决算数18339增收2577万元,增长13.9%。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074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5,249万元的248.9%,比上年决算数11782万元增支26166万元,增长222.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万元,收支平衡。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单独编制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5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1524万元的105%,比上年决算数23519减收937万元,减少3.9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73万元,上年结余28027万元,收入总计5498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6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2606万元的100.08%,比上年决算数20861万元增支1765万元,增长8.46%。加上上解支出4623万元,支出总计27249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27734万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关于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78367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剧,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缩减,更多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项目资金主要靠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争取,在今年中央新增下达1万亿元赤字预算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我县争取到位资金实际新增27617万元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的专项债券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一般公共预算上级共同财政事权一般性转移支付总量较上年减少684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总量较上年减少5819万元,为了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5%的目标实现,我县预算平衡实际调入资金18243万元(较上年调入资金5500万元增加12743万元),最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批准的调整数增加8929万元,增长5%。

2.政府性债务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核定批准,我县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64亿元(内债12.56亿元、外债0.0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4亿元。州级核定的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98亿元构成情况是:以2018年底州级调整后核定我县的一类债务限额13.18亿元元为基数,加上州级核定我县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转贷额度1.8亿元(内债)。2020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6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33亿元。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均未超限额,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发行再融资债券1646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261万元,专项债券12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020年,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8000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补短板建设项目6000万元,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12000万元,已全部按规定纳入限额管理。

4.直达资金下达使用情况。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35071.57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871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9617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5370.57万元,参照直达资金10402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970万元。完成直达资金支出31111.5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960万元,其中:县人社局实训基地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项目结转960万元;县水务局城乡一体化供水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结转3000万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19年初,我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6万元,2020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8万元。

6.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00万元,实际动支预备费35万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等支出。

7.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共清理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917万元,其中安排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领域和项目2917万元。

8.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我县“三公”经费支出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比上年678万元减少113万元,下降16%。

总的来说,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落实应对疫情稳定经济的各项税费减征、缓征政策及减税降费政策翘尾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财税部门紧紧围绕“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的总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圆满完成。一是圆满完成收支目标任务。通过强化税收征管,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培植财源,加大对存量资产、资金的盘活力度,精准谋划争取项目资金,全年收支目标圆满完成,确保预算平衡和“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目标顺利实现;二是守住了政府债务风险。提前对2020年还本付息情况进行谋划部署,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还本付息资金的基础上,采取盘活存量资产、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等措施缓解融资还款压力。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16641万元,通过预算安排、存量资金、置换贷款、企业自筹等方式筹措资金22613万元,全年共化解债务39254万元,债务风险有效防控,在全州2020年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数和2020年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考评情况的通报中排名全州第一。三是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争取到位各类资金16.45亿元,较2019年增长20.6%,其中:抗疫国债项目9617万元、专项债券18000万元,有力促进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四是财政管理质量提升。通过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0年6月,在全国财政综合管理绩效评价中排名全国第116位,排名西部地区第42位(全国只对排在200名以前的县进行排名;西部地区只对排在50名以前的县进行排名),被财政部通报表扬,州财政奖励资金500万元。同时在全省财政系统五年一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中牟定县财政荣获“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一枢纽两区三基地”发展定位,以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为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支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0926万元,比上年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安排26604万元,增长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非税收入安排14322万元,增长-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291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87296万元增支5620万元,增长3%。

2.县本级财力安排情况:按照以上预算安排情况,预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县级可用财力为94014万元(含:基金预算调入资金8000万元、减上年结转专款数5000万元),比上年105456万元减少11442万元,下降10.8%,县级可用财力具体安排计划:

(1)2021年汇总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8352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51601.43万元(含机关综合绩效2000元/人/月共3187.2万元,事业人员绩效1500元/人/月共5138.1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4510.9万元、公用经费(含生均公用经费)1909.6万元、车辆运维费25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942.4万元、住房公积金4406.5万元、聘用制合同制及部分财政供养人员经费4779.3万元、其它运转支出506.2万元、基本民生支出3616万元。

(2)2021年政府债务系统内债券利息3,690.66万元及到期10%的本金800万元,合计4490.66万元。

(3)安排预备费500万元。

(4)安排项目前期费2000万元

(5)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10万元。

(6)牟定县教育园区建设和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两个PPP项目政府付费支出2285.34万元(2021年PPP支出责任共计4155.82万元。)。

以上支出合计9401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865万元,比上年减少8031万元,下降3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129万元,比上年减少26819万元,下降70%。

2.县本级基金财力安排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65万元,安排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土地报批费3100万元,调出资金80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55万元,土地业务工作经费170万元,牟定县教育园区建设和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两个PPP项目政府付费支出1440万元。支出合计1286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184万元,比上年26955万元增收4229万元,增长15.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9721万元,比上年27249万元增支2472万元,增长9.1%。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结转本年支出8万元,支出后无结余;2021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县级收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单独编制预算。

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主要名词注解

 

财税收支

一是压实责任。继续开展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加大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力度。继续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充分调动各涉税部门协同治税的积极性,促进协税护税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积极培育优质税源,通过产业转型发展,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投入力度。四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拓宽收入领域,不断调整优化收入结构,努力增加可用财力。三是加快非煤矿山安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化征管力度,完善税控系统,促进资源税增收;四是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的高位协调,加大税收协调力度,促进滇中引水、高速公路、楚攀天然气管道建设等重点项目的耕地占用税及时入库;五是启动第三期棚改革,加快办理涉及国有产权拆迁补偿手续,增加非税收入。六是县财政局根据目标任务,结合我县近年入库实际情况、重点税源情况、收入均衡入库要求,按月向县级各征收机关和各部门下达财政收支任务。

【积极的财政政策】

是指政府通过改变财政收入和支出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最终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通过增加政府投资与刺激消费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发国债或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政府的公共性支出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减税的方式,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从而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和个人增加消费。

【一般公共预算】

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两部分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县本级收入、上级对我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县本级支出、上解州支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等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全口径预算】

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即监督主体通过一系列方法和措施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和决算的法制化运行机制。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一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

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015年,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符合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中央、省、州均出台了推进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要求创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建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执行和退出评估机制;三是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四是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改革。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2010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以奖代补”为政策核心,鼓励各地提高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我省虽然财力基础相对薄弱,但是通过进一步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较好地提升了县乡的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2011年,为配合实施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了省对下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将各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全部纳入计算,对各地财力与“三保”支出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确保基层政府基本支出需要。

三保

是指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基本民生。是省州为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实现各族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的基本公共服务目标而提出。2016年,州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均签订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目标责任书。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是指政府为平衡预算收支,从某类资金向其他类型预算运用调入、调出方式进行资金调拨,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指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到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预算绩效管理

是指政府依据其需要实现的职能和施政计划,确定实现计划所需要的支出经费,并评估和测量某项支出计划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和业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政府债券。

2009年,国务院《关于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9〕2号)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筹集部分建设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财政部按照现行记账式国债的发行方式,代理地方政府向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债券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地方政府性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举借债务

加强偿债计划执行的分析研究,通过盘活存量、整合资金、用活债券置换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对可能存的风险提前预判,制定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积极支持各行业主管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广使用PPP融资模式、用项目收益偿还债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处置资产、整合项目等方式积极筹措到期债务本息资金。二是在摸清债务底数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财力,制定2019年化债方案,细化具体化解措施,做好到期债务本金利息偿债资金来源筹集计划,确保不会发生债务违约和债务逾期,避免政府债务风险性事件的发生。三是2020年我县向上争取一般债务再置换债券资金1.6亿元,主要用一般到期债务本金归还;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1.8亿元,其中:牟定县城市停车场建设1.2亿元,牟定县人民医院补短板建设0.6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

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国办发〔2012〕33号),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我州禄丰县纳入国家首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2015年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州范围推开。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改革范围包括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预防在基层”,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改革目标。

第三部分

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见附件1)

 

第四部分

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公开表(见附件2)

第五部分

牟定县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表(见附件3)

第六部分

牟定县2020年县级“三保”资金保障情况和2021年“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0年“三保”资金保障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始终将“三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始终,坚持“定期报告+重点关注”动态监控,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规范账户管理等措施,多渠道整合盘活财政资金,实现了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以及基本民生领域的资金调度。2020年县级实际已执行“三保”资金支出120388.28万元。其中:

(一)保工资情况

2020年全县安排保工资支出82,775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安排保“保工资”基本支出78,629万元(统发工资58,300万元、住房公积金3,89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435万元);项目预算计划安排保工资支出4,146万元(主要是预留2020年两年一调正常晋升工资和正常绩效工资的发放)。经过自查,2020年预算已优先足额安排国家和省级明确的“三保”支出,不存在预算安排不足或保障不到位的情况。

2020年全年执行“保工资”支出84788.28万元,其中:部门预算执行保“保工资”基本支出72735万元(统发工资48712万元、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17018万元、统筹外离退休工资4283万元、差额单位人员工资2722万元),1-12月全年发放绩效奖励支出12053.28万元;全年“保工资”预算执行较年初预算增加4013.28万元,增长4.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正常调资增加了工资支出。经过自查,2020年全年及时发放了全年工资及社保缴费支出不存在预算执行保障不到位的情况。

(二)保运转情况

2020年全县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保“保运转”支出4,890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125万元、聘用及部分供养人员经费2,765万元)。

2020年全年执行“保运转”支出4986万元。全年“保运转”预算执行较年初预算增加96万元,增长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疫情防控和两次脱贫攻坚评估,增加乡镇、村组保运转支出。全县预算安排除教育、政法系统、纪检系统执行省级标准公用经费外,其他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降低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年,不足部分由单位争取上级资金进行弥补,存在全县保运转经费保障标准较低的情况。2020年未出现单位运转不正常的情况。

(三)保民生情况

2020年全县安排基本民生支出29,696万元,其中:县级财力安排5,539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保民生”支出177万元(遗属补助162万元、助学金15万元);项目预算安排“保民生”支出5,361万元。其中:中央省州个人民生责任配套3,416万元、民生综合预算1,500万元、丧葬安家费4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保民生”支出24,157万元。

2020年全年执行“保民生”支出30614万元, 全年“保民生”预算执行较年初预算增加918万元,增长3.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①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调增112万元,原因是因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增多增加112万元;②退伍军人退回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9人、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和退回以前年度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重复扣缴的社会保险费形成调增422万元。2020年全年“保民生”已按时足额保障,无延期发放的情况。

2020年,为扎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工作,县财政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通过最大限度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等措施,为“三保”支出腾出有限的财力空间。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通过整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查找收入来源等措施,为“三保”支出提供有力资金支撑;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两个优先”的原则,严控非急需、非刚性财政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上。通过这些方式,2020年,共清理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917万元,其中安排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2,917万元;2020年,我县“三公”经费支出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比上年678万元减少113万元,下降16%。与此同时,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5%,让群众享受到高质量发展成果。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局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建立库款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库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建立了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确保了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兜牢县区“三保”底线。

二、2021年“保工资”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2021年基本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8352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51601.43万元(含机关综合绩效2000元/人/月共3187.2万元,事业人员绩效1500元/人/月共5138.1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4510.9万元、公用经费(含生均公用经费)1909.6万元、车辆运维费25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942.4万元、住房公积金4406.5万元、聘用制合同制及部分财政供养人员经费4779.3万元、其它运转支出506.2万元、基本民生支出3616万元。

2021年“三保”预算安排119645.49万元(含年初预算批复县本级基本支出“三保”83528万元)。其中:

(一)保工资情况

2021年全县安排保工资支出72461.2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51601.43万元(含机关综合绩效2000元/人/月共3187.2万元,事业人员绩效1500元/人/月共5138.1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4510.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942.4万元、住房公积金4406.5万元;加地方公务员年终绩效奖励支出1600万元、2021年增资预算留4000万元、职业年金3500万元,合计安排地方保工资支出81561.23万元。经过自查,2021年预算已优先足额安排国家和省级明确的“三保”支出,不存在预算安排不足或保障不到位的情况。

(二)保运转情况

2021年全县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保“保运转”支出8244.26万元(含生均公用经费1909.6万元、车辆运维费256万元、聘用制合同制及部分财政供养人员经费4779.3万元、其它运转支出506.2万元)。

全县预算安排除教育、政法系统、纪检系统执行省级标准公用经费外,其他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降低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年,不足部分由单位争取上级资金进行弥补,存在全县保运转经费保障标准较低的情况;全县所有政府计划内聘用及部分供养人员已全额纳入预算保障。

(三)保民生情况

2021全县安排基本民生政策支出29,840万元,其中:县级基本民生支出361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保民生”支出26224万元。

2021我县“保民生”支出足额纳入预算,无降低保障标准预算情况。

(四)“三保“缺口情况

2021年全县县年初预算安排省标准“三保”支出119645.49万元,2021年预算县级可用财力122592.78万元,能确保2021年圆满完成省标准和地方“三保”支出责任不留缺口。

2、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标准:

2021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待遇、社保缴费、公用经费标准、公务用车运维费标准与2020年保持一致,有变化以下几项作重点说明:

(1)根据减税降费政策要求,从2020年开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按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比例由原来20%调整至16%预算安排。

(2)根据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落实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楚组发〔2019〕6号文件)村委会要求,从2019年开始,经测算我县实际执行标准已高于此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村党组书记、主任的基本报酬不作调整,继续执行2,670元/人/月,其余人员(含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550元/人/月(如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三职干部兼任,按兼职补贴550元预算);提高绩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534元(原来标准100元/人/月);提高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居)民小组长误工补贴标准(原来标准为50元和70元/每人每月)为每人每月400元、一肩挑的每人每月600元。此项政策实施每年新增财政支出840万元。2019年新增部分已在2020年2月补发,2020年、2021年部分已列入基本支出预算。

(3)普通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2021年仍按4000元/人的标准预算。

(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开始,普通高中生生均公用经费每年增长10%提高至1,275元/生/年(2019年标准1105元/生/年),增加170元/生/年。

(5)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楚财教[2018]82号)规定,从2020年开始执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600元/生.年预算。每年新增支出102万元,计划从公办幼儿园非税收入中返还安排(从2020年开始对公办幼儿园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如非税收入不够安排,财政统筹补足;非税收入安排公用经费后剩余部分原则上返还各幼儿园。

(6)国家、省制定的教育、医疗、养老、民政等4基本民生政策配套资金列入基本支出预算全年安排3511万元。

第七部分

牟定县关于2021年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公用经费预算是根据不同标准分不同部门进行预算,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运行维护费等。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牟定县2021年本级汇总的121个预算单位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54.12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三公经费”预算466万元减少11.88万元,减少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8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7.12万元、项目预算75万元),比上年183万元减少0.88万元,减少0.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2万元、项目预算0万元),比上年28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62万元、项目预算21万元)减少11万元,减少4%。其中:公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272万元,比上年283万元减少11万元,减少4%。

第八部分

牟定县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全县115 个县级预算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共计969个,申报预算金额39746.19万元。由于我县财力有限,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支出的顺序和原则安排预算后,实际纳入2021年预算的支出项目46个,财政资金预算29879万元,具体是:

 

1.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解决2021年牟定县共需要化解政府性债务本息25,845.52万元。2021年政府预算草案安排财政承担还本付息资金15222万元,其中:安排债务还本支出657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652万元。2021年政府债务系统内债券利息3,690.66万元及到期10%的本金800万元,合计4490.66万元。

 

2.项目前期费。确保2021年完成预算争取资金项目前期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2000万元。

 

3.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10万元主要用于牟定县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乡村振兴重点支持项目,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征地成本拆迁补偿及土地报批费。支付省州县土地报批费及土地出让业务费、规划编制费、勘测定界费和支付建设项目被征征地成本拆迁补偿费。

5.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小学人均补助标准(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1000元/生),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6.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5%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5%确定的部分(保障人数1500人)。

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用于(月平均补助水平243元/人。月,其中:基数108元部分中央省补助86.3%,剩余州、县承担。提高标准部分135元中央省补助80%,州县各承担1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5%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6%确定的部分(保障人数6814人)。

8.特困供养人员(原五保户)补助。为811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职)、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9.临时救助。用于67人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65号)临时救助条件人员补助。

1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用于支付流浪乞讨人员时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交通、食宿费用。

11.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用于支付35人(标准1274元//月,中央600元、省526元,县102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

1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55人,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发放。

13.高龄老人补助117.7万元。4566人,按照2015年,80-99岁,省级补助 50元 /人.年 ;100岁以上,省级财政补助300元 /人.月进行补助。

14.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水利伤残民工236人,月人均补助110.8元,共15.7万元;精简职工67人,月人均168元,共13.5万元;半脱产干部128人,月人均补助183.21元,共24.65万元;村公所办事处干部48人,年补助经费8万元。

15.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落实2021年敬老院管理人员39人工资。

16.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员经费。落实2021年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员89人经费人员工资。

17.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从201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下划县管理,独生子女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发5%基本养老金。

18.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退休人员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州标准120元/年/人)。乡镇服务管理工作经费26850元,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费18.4万元,一次性移交费5.1万元。

19.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费。退休人员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州标准120元/年/人)。乡镇服务管理工作经费26850元,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费18.4万元,一次性移交费5.1万元。

20.解决破产国企职工遗留问题经费。用于200人原国有改制企业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用于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22073人)。

22.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用于23人从2015年起,对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2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8万元。用于140人,从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标准执行。

2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6.88万元。71人,按照退役金标准4500元的80%计发,即3600元计发,省、州、县各三分之一承担。

25.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经费。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补助52万元。8名军队退休人员105万元、3名代管人员退休费25万元。

26.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落实2021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169人。

27.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障。落实2021年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障169人。

28.重点优抚对象慰问.落实2021年退役士兵及家属“两节”慰问126人。

29.困难军人残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发放。

30.困难军人临时救助。对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65号)临时救助条件人员补助。

3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1年按照2017年年末全县21.25万人为基数,各级财政按照人均74元免费向居民提供1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服务;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提供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提供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提供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提供肺结核患者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1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向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生活与行为养成;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听力筛查。

3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教育奖学金(原教育“三免费)、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等补助。

33、防治艾滋病经费。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率,降低艾滋病死亡率,母婴传播率降低至2%以下,检测发现率和抗病毒率覆盖率达87%以上,治疗病人的病毒抑制率达89%以上;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和能力建设,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于县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0637)。个人缴费毎人每年150元。

35.城乡医疗救助。用于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个缴费部分进行补贴,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其它补充医疗保险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比例给予救助部分。

36.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用于支付发生灾害时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费用。

37.森林火灾保险财政补贴。落实2021年森林火灾保险财政补贴面100%。

38.森林防火经费。落实2021年森林防火队员156人工资及社保缴费。

39.能繁母猪保险财政补贴。落实2021年能繁母猪11458头保险财政补贴。

40.玉米水稻油菜青稞保险财政补贴。落实15589亩玉米水稻油菜青稞保险财政补贴。

41.畜禽疫病防治。完成能畜禽疫病防治疫苗采购,防治覆盖面100%。

4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依据县民政批复,预计完成行政事业单位52人丧葬抚恤费兑付工作。

4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兑付569人。

44.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监测员误工补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工程治理、应急处置、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群策群防宣传培训等支出。

45.“两参”烈属老红军老党员等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20.08万元。用于1848人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养老、医疗、住房以及残疾人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对70岁以上农村困难老党员,每人每月给予20元补助。

46、城乡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小学生补助人数8145人,小学人均补助标准(寄宿生)600元/生.年,寄宿生在增加200元/生.年;初中生补助人数5033人,初中人均补助标准(寄宿生)60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200元/生.年。

 

第九部分

牟定县2020年政府性债务举债和2021年政府性债务举借计划说明

牟定县2020年争取一般债务再置换债券资金1526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债务到期本金归还15261万元;2020年争取争取专项债务再置换债券资金1200万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1.8亿元,用于牟定县城市停车场建设1.2亿元,牟定县人民医院补短板建设0.6亿元;其他无政府性新增举借债务事项。

2021年我县计划向上争取一般债务再置换债券资金7370元(政府预算草案安排657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债务到期本金归还;2021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项目已上报,省州正在审核中,目前还未确定项目。

 

第十部分

牟定县2020年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和2021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一、牟定县2020年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0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134,078万元(不含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965万元),同比减少2388万元,下降1.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到位112295万元,较上年108559增加3736万元,增长3.4%。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到位19558万元,较上年25377万元减少5079万元,下降20%。

主要用于: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财力性补助60933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三保”支出,其余安排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632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57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10053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12268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80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7733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1214万元、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1146万元、其他共同财政事权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955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620万元、公安支出255万元、教育支出57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12万元、农林水支出78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2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9万元、金融支出1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8万元。

二、牟定县2021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楚财基层〔2021〕1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提前下达基本财力保障14931万元)、楚财基层〔2020〕32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提前下达均衡性17024万元)和全口径预算的要求,2021年年初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5345万元,比上年141082万元增长3.0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算114991万元,增长2.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财力性补助64589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三保”支出,其余安排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70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8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13220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13765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90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12022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1389万元、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125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2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预算2782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19558万元增加8266万元,增长42%,主要安排用于:一般公共服务633万元、公安支出269万元、教育支出16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52万元、农林水支出127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4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9万元。

第十一部分

牟定县2020年县本级安排扶贫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县本级安排乡村振兴预算说明

一、2020年县级安排执行扶贫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扶贫补短板、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包含:1、县统计局根据云财农[2020]3号脱贫攻坚普查经费50万元;2、县教育局2020年贫困学子前教育助学金11.2万元、2020年职业教育(中高职)雨露计划资助[170人,3000元\生\年]计51万元、2020年东西协作雨露计划资助[144人,6000元\生\年]86.4万元;3、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74.5万元;3、县扶贫办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及管理30万元。共计303.1万元)。实际执行30万元,牟财农[2020]19号部分脱贫攻坚普查经费20万元、牟财预[200]57号统筹人居环境整治经费10万元。

二、2021年县级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10万元。

2021年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10万元主要用于牟定县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乡村振兴重点支持项目,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十二部分

牟定县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一、由于我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规模较小2020年决算、2021年预算我县国有资本经营县级收支(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均纳入非税收入核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单独编制预算。

二、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万元,收支平衡。

三、2021年安排上级补助国有资本经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结转本年支出8万元,支出后无结余。

第十三部分

关于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牟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3月6日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牟定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表。会议同意牟定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牟定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牟定县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第十四部分

牟定县县级出台的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

附件4:

1、牟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终调整)的通知(牟开组办发[2018]62号)

2、关于印发《牟定县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牟开组办发〔2019〕16号

3、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牟政办发(2018)49号

监督索引号53232300600010111

上一条:牟定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下一条:牟定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务预算调整方案及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方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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