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2025年12月2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 金玉针 联系电话:0878-5211235
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清算组
2025年12月2日
下一条:牟定县水务局关于全县河(湖)长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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