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已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11月27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召开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级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的牟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审查会,根据报告审查意见2025年10月21日至24日报告设计人员分别到各乡镇行政村对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图斑进行修改后得到各乡镇、行政村的认定,分别出具了牟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纸、数据复核审查认定意见。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划定范围及成果
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的具体要求,牟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由牟定县人民政府负责,成立了牟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水务局牵头组织牟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牟定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77.68km2、图斑数359个,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9.16%,分布在7个乡镇的66个行政村。划定范围中林地面积276.40km2,草地面积1.28km2,不含裸土地;划定范围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3.34km2,占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39.39%。
牟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分布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乡镇面积 (hm2) | 禁止开垦陡坡地 面积(hm2) | 划定面积占乡镇 面积比例(%) |
1 | 共和镇 | 24568.25 | 3437.71 | 13.99 |
2 | 新桥镇 | 15149.35 | 1439.57 | 9.50 |
3 | 江坡镇 | 20838.19 | 2533.45 | 12.16 |
4 | 凤屯镇 | 20385.15 | 4420.74 | 21.69 |
5 | 蟠猫乡 | 17273.49 | 5786.25 | 33.50 |
6 | 戌街乡 | 20166.91 | 3400.71 | 16.86 |
7 | 安乐乡 | 26582.71 | 6749.25 | 25.39 |
合计 | 144964.06 | 27767.67 | 19.15 |
牟定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经县人民政府公告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的要求,禁止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二、公示时间及意见建议征求
此次公示时间为30日(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0日)。公众对相关报告内容有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水务局水土保持股反馈。(联系电话:0878-5211235,邮箱:mdxsbb@126.com)
牟定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