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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作者:牟定县司法局   来源:牟定县司法局    点击:[]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2)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普法与法治宣传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办公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政工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司法局。

纳入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高效统筹推进法治牟定建设。聚焦《法治牟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细化《关于完善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任务清单》。以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回头看”为重点,对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全面打响《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收官战,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七次会议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会上进行乡镇、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述法工作。坚持“学法+述法+点评+测评+约谈”机制,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着力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采取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措施开展集中整治,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衔接,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高效完成迎接“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顺利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方评估组“回头看”。

(三)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把专项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促使全民普法从“普及法律常识”向“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转变,普法产品推陈出新,拍摄制作普法宣传短视频2个,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升。全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1099件,调处1099件,成功1066件,成功率97%。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了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共组织辖区内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件,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损失246万元,依法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为138名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供了见证。我县2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事务451件。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432件。严格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建立社区矫正“五好”目标管理激励机制和司法行政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机制,截至11月10日,全县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9人,牟定县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虚管情况,总体安全稳定,平稳可控。截至11月10日,全县共有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刑满释放人员)503人,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9868289.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8289.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5658.05元,增长5.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5658.05元,增长5.7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资及调整各种保险缴费基数和2025年度我单位退休3人预算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9868289.66元。其中:基本支出8294704.60元,占总支出的84.05%;项目支出1573585.06元,占总支出的15.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5658.05元,增长8.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85562.64元,增长10.46%;项目支出增加95.41元,增长0.0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资及调整各种保险缴费基数和2025年度我单位退休3人预算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94704.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98814.83元,占基本支出的94.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5889.77元,占基本支出的5.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3585.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5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合计1445892.06元,主要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其他司法业务支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普法宣传业务专项经费、安置帮教专项经费、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司法行政综合信息化管理专项经费等支出。

2.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经费49000.00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稳资推进经费支出。

3.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工作考核奖补经费21685.00元,主要用于资金争取协调管理等方面支出。

4.县级预算司法行政办案(业务)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5.离退休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开展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等工作。

6.县委政法委补助平安牟定建设工作经费4008.00元,主要用于开展平安牟定建设、社会治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8289.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85658.05元,增长8.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8%。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资及调整各种保险缴费基数和2025年度我单位退休3人预算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72588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4%。主要用于牟定县司法局机关及派驻乡镇司法所机构运行基本支出和履行政府职能的相关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工作变动,工资也随之变动。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539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县级统筹外养老金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未及时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018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完成年初预算的95.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工作变动,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也随之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68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5799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33.61元,下降4.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45155.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86%,完成年初预算的7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8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14%,完成年初预算的85.6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44.61元,下降1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11.00元,增长23.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8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11.00元,增长23.1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997.0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33.61元,下降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4515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8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5144.61元,下降1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11.00元,增长23.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11.00元,增长23.1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接待批次虽减少8次,但接待人数增加37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同行司法行政部门考察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889.77元,比上年增加16690.41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未全部支出,年末财政追减未支付的部分公用经费,2025年公用经费全部支出且工会经费年初预算增加所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牟定县司法局及派驻乡镇司法所运行办公费、水电费和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牟定县司法局资产总额3905746.70元,其中,流动资产132397.95元,固定资产3773348.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2736.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430.92元,流动资产减少7305.3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司法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3.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附件: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牟定县司法局

2026年10年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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