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楚雄州州科技局印发了《楚雄州科技特派员(团)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楚科规〔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楚雄州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全文共六章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具体说明《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依据和适用范围,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原则、组织实施、特派员(团)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章申报范围与条件,详细说明科技特派员(团)认定的申报范围、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第三章组织认定与选派服务,具体介绍科技特派员(团)认定程序和选派方式。
第四章支持政策,详细说明科技特派员(团)的经费支持额度、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要求和相关政策支持等。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具体说明科技特派员(团)的日常管理,检查和考核验收要求,科研诚信和纪律要求。
第六章附则,说明《实施细则》的责任主体、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三、主要特点
(一)规定科技特派员(团)相关管理内容,明确科技特派员(团)主要工作任务、认定条件、日常管理、经费支持额度等。
(二)规定选派原则,每年认定选派楚雄州科技特派员30名,重点向国家乡村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员。根据重点乡镇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科技需求,选派楚雄州科技特派团。
(三)明确选派专业领域,专业领域从传统的农业技术覆盖到一二三农业全产业链相关技术领域,并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生态、乡村规划、手工艺品等领域扩展。
(四)明确科技特派员经费支持额度、开支范围等,楚雄州科技特派员,连续三年,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支付科技人员到受援地科技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和培训费用(培训食宿和培训资料费)等。每个科技特派团给予50万元的科技示范推广工作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3年。
(五)加强科技特派员(团)的管理,保障支持科技特派员(团)工作纳入党委人才工作协调机制、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明确最低服务时间要求,科技特派员现场服务时间每年不少于30天;科技特派团按照项目任务时间节点,保持1-2名科技特派团成员驻点进行现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