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受牟定县人民政府委托,牟定县审计局自2021年1月4日至2月26日,对牟定县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滇引办)组织实施的滇中引水工程牟定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资金财务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滇中引水工程牟定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包括前期勘察实验性工程项目区建设征占地补偿移民安置项目和一期主体工程项目区建设征占地补偿移民安置项目。截至2020年12月末,县滇中引水项目收到项目资金10193.70万元;项目资金支出1060.11万元;项目资金结转结余9133.59万元,其他应收款5510.51万元,资金结存3623.0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滇引办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建设项目能按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批复进行建设。但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还存在未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资金,应列未列固定资产,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资金1868.33万元。
(二)凤屯镇多计征地补偿资金支出、少列应收款7.79万元。
(三)应列未列固定资产6.04万元。
(四)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5.0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资金1868.33万元的问题,责成凤屯镇、江坡镇与涉及的征占地村集体、农户签订土地征占补偿协议;对凤屯镇多计征地补偿资金支出、少列应收款7.791万元的问题,责成凤屯镇作调账处理;对应列未列固定资产6.04万元的问题,责成凤屯镇作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对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5.06万元的问题,责成县滇引办、凤屯镇、江坡镇今后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规定,完善接待报销手续,规范会议费的支出管理。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提出四条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牟定县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及签订协议内容,严格规范征地补偿资金兑付工作,严禁出现多兑、少兑,未签订协议兑付资金的情况。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加强对项目资金收支核算管理,资金支出使用应按来源明细分类。
(三)县滇引办应加强对乡镇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指导工作,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确保专项资金支出真实有效。
(四)加强对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管理,按照征地移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做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县滇引办高度重视,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及时召集相关人员针对审计发现具体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逐一整改。对涉及江坡镇、凤屯镇未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资金1868.33万元的问题,县滇引办已责成凤屯镇对涉及金额合计5.89万元的11户农户逐户签订了补偿协议。责成江坡镇对涉及金额合计1862.43万元的68份未签订征收(征用)补偿协议进行整改补签;对凤屯镇多计征地补偿资金支出、少列应收款7.79万元的问题,凤屯财政所已作调账处理;对凤屯镇应列未列固定资产6.04万元的问题,凤屯财政所已作补记入账处理;对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5.06万元的问题,涉及县滇引办的已自行清理整改,涉及江坡镇和凤屯镇的已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规定,完善接待报销手续,规范会议费支出管理。对县审计局提出的四条审计建议,县滇引办已积极采纳。
牟定县审计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