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6号
(总第665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左家
小流域治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于2021年1月4日至3月24日,对牟定县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左家小流域治理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该项目于2018年4月10日陆续开工,2019年3月10日全面竣工,2020年4月9日通过州级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到位资金538万元,支付资金492.33万元(工程款450.80万元,待摊费用37.08万元,其他费用4.45万元)。账面反映完成投资516.6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75.12万元,待摊投资37.08万元,其他投资4.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项目资金结余、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8.35万元。
(二)项目资金结余27.78万元。
(三)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四)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符合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8.35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水务局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对项目资金结余27.78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水务局将结余资金上缴牟定县财政局国库;对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问题,牟定县水务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通知》(楚政服联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牟定县水务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牟定县水务局应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应付款项,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水务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已按照审计结果调整了工程价款及会计账目,于2021年6月18日退还了保证金,于2021年6月23日将结余资金上缴牟定县财政局。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