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2月1日至28日,对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新桥镇位于牟定县城东部,距县城9公里,面积159.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436亩,辖15个村委会123个自然村198个村民小组8116户26943人。镇政府内设机构12个:党政、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核定编制77人,实有70人,缺编7人;退休19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单位财务核算采用政府会计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正常,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三公经费”不降反增、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等3个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公经费”不降反增73836.58元。
(二)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70076.58元。
(三)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422.9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三公经费”不降反增73836.58元的问题,责成新桥镇政府今后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针对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70076.58元的问题,责成新桥镇政府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422.95元的问题,责成新桥镇政府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12422.95元上缴县财政国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从细编制年初预算,把预算编制与单位实际有机结合,客观预测不确定因素和政策性调整支出对预算编制的影响,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4月21日,已上缴县财政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422.95元;“三公经费”不降反增、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新桥镇政府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严格执行预算,做到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提出的2条审计建议已采纳。
牟定县审计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