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审计局 >> 正文

牟定县新桥镇官河村民委员会2018年至2020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结果(2021年第20号)

日期:2021年05月20日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经中共牟定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6日至2月23日,对牟定县新桥镇官河村民委员会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官河村委会距新桥镇政府7公里,距县城5公里,在职人员7人,设会计和出纳各1名。截至2020年12月末,辖11个村民小组360户1505人,面积7.96平方公里,有耕地2 185亩,水面235亩。村级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财务收支纳入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资办”)统一核算。

2017年结转结余6.93万元,2018年至2020年收入32.89万元,支出34.25万元,2020年末累计结余5.57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官河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基本建立,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真实。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官河村委会存在虚列支出、收入未纳入村委会会计账务核算,县级部门拨入资金未纳入镇农资办管理核算,村集体经济不实,村集体资产账实不符,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列支出190 863.45元。

(二)收入未纳入村委会会计账务核算30 719.50元。

(三)县级部门拨入资金未纳入镇农资办核算32 000元。

(四)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291 126.80元。

(五)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实24 700元。

(六)村集体资产账实不符1 914 750元。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虚列支出190 863.45元的问题,责成新桥镇财政所、镇农资办今后应为村委会预留适当备用金,村委会应用真实的支出单据到镇财政所、镇农资办报账核销;对收入未纳入村委会会计账务核算30 719.50元的问题,责成官河村委会将资金纳入官河村委会会计账核算,少记资金应补记入账;对县级部门拨入资金未纳入镇农资办核算32 000元的问题,责成官河村委会全额纳入镇农资办管理核算;对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291 126.80元的问题,责成官河村委会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对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实24 700元的问题,责成官河村委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核实核算村集体收入来源;对村集体资产账实不符1 914 750元的问题,责成镇农资办将官河村委会集体资产1 914 750元补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各项支出真实、合法、合规,杜绝多人经手资金、坐收坐支、虚列支出、账外核算收支等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村委会、镇财政所、镇农资办应共同协商并合理确定备用金限额,建立健全村委会现金日记账,定期开展账目核对。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按资产种类建立明细账,分类登记,保证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牟定县新桥镇官河村民委员会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整改,并按审计报告、决定处理意见,需要缴款则及时将有关款项上缴相关部门,需要调账则准确调账,需要下步完善的立即进行研究并完善处理。此次审计提出建议3条,新桥镇官河村民委员会已积极采纳。

牟定县审计局

2021年5月20日

上一条:牟定县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2021年第23号)
下一条:牟定县新桥镇马厂村民委员会2018年至2020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结果(2021年第19号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