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6日至2月7日对牟定县新桥镇马厂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马厂村委会)2018年至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马厂村委会属牟定县半山区村委会,辖区面积13.78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末,马厂村委会辖10个自然村17个村民小组584户2 555人,耕地面积3 999亩,林地5 962亩;合作社3个,大小坝塘41个;村级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财务收支纳入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核算,村委会设会计和出纳各1名。
2017年末结转结余15 784.74元,2018年至2020年收入 467 458.30元,支出455 318.70元,2020年末结转结余27 924.34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及马厂村委会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村级债权债务在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但还存在虚列支出,收入未纳入镇农资办核算、坐收坐支,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列支出103 232.28元
(二)收入未纳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核算,坐收坐支154 609元
(三)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
(四)集体经济收入不实15 000元
(五)食堂账收支结余记账错误568.20元
(六)村集体资产账实不符14 418 455元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虚列支出103 232.28元的问题,责成新桥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今后应为村委会预留适当的备用金,村委会今后用真实的支出单据到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报账核销;针对收入未纳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核算,坐收坐支154 609元的问题,责成马厂村委会将以上坐收坐支后结余资金65 534.95元纳入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管理核算;针对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的问题,责成马厂村委会严格执行规定,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针对集体经济收入不实15 000元的问题,责成马厂村委会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有关规定,正确核实核算村集体收入来源;针对食堂账收支结余记账错误568.20元的问题,责成马厂村委会将结余记账错误568.20元补记入账,今后应加强会计基础知识学习,按期核对账务,保证账实相符;针对村集体资产账实不符14 418 455元的问题,责成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将马厂村委会集体资产14 418 455元补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各项支出真实、合法、合规,杜绝多人经手资金、坐收坐支、虚列支出、账外核算收支等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村委会、镇财政所、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共同协商并合理确定备用金限额,建立健全村委会现金日记账,定期开展账目核对。三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按资产的种类建立明细账,分类登记,保证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马厂村委会整改如下:马厂村委会已采纳了审计建议,今后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用真实的支出单据到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报账核销;已将坐收坐支后结余资金65 534.95元缴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管理核算;对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规定,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集体经济收入不实15 000元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核实核算村集体收入来源;对食堂账收支结余记账错误568.20元的问题,马厂村委已向相关人收回并补记收入增加结余;对村集体资产账实不符14 418 455元的问题,新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已按要求补记入账。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提出的三条审计建议已采纳。
牟定县审计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