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中,牟定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效受到肯定。
2021年10月,牟定县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以来,厘清“三张清单”、完善“三个机制”、建强“三支队伍”,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2023年行政执法案件合格率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23.25%,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连续两年名列全州前列,法治建设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成功入选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候选名单。
明晰“监督什么”
厘清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清理,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予以清理、注销,先后审核确认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49家,880名行政执法人员获得执法资格,其中乡镇持证人数由2022年的57人,增至2023年的290人,增长196.55%。
厘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清理39个部门行政职权6785项,深入推进“四个一”改革,厘清7个乡镇执法事项1725项。
厘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制定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和执法单位法治机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限和监督内容更明确、具体。
破解“怎么监督”
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制定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衔接办法(试行)》《牟定县乡镇与县级部门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工作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试行)》等文件,靶向解决行政执法事项把握不清、执法监管缺位越位和部门之间、乡镇与县级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工作脱节等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1件,移送刑事立案8件。
健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机制。制定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成效评估办法》《牟定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行政执法持证率、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行政机关败诉率等“18个率”硬性指标考评。编印发放《牟定县行政执法和协调监督工作手册》《牟定县行政执法和协调监督文书范本》,统一92种行政执法流程、文书和11种协调监督文书样式,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督察员、社会监督员等集中培训,在全省率先推行“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践运用。
健全行政执法问题整改落实机制。采取“季度派单提醒、评查督察、会议调度”等工作措施,建立“线索分析—问题核实—问题监督—问题整改—整改反馈”执法监督“五步走”工作流程,实现执法情况及时掌握、执法问题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整改工作闭环,对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等“一般性问题”,向被监督单位制发《工作提醒函》,实现问题“点对点”整改;对执法领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印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纠正;对明显违法或不当的“个性问题”,依法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建立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先后整改问题217个。
聚力“谁来监督”
建强专门监督队伍。强化司法行政部门监督主责,推动49家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或确定法治机构,明确基层司法所协同综治中心开展乡镇执法监督职责,配备专兼结合的法治督察人员64名,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名录库。
建立法治专家队伍。由单位推荐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进入法治专家库,遴选聘请法治专家52名,协助解决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者复杂、疑难执法事项。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64件,参与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11次、评查案卷311件,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升至94.8%。
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制定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和市场主体经营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知名人士中选聘18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与反馈机制和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列席会议制度、参与督察检查等制度,广泛汲取群众监督智慧和力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