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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747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等国家重点工程;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种苗、花卉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政府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国家和省、州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点)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监测、预报。

7.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商品林和生态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10.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其审计工作,指导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林长制工作不断推深做实。全县284名林长在岗认真履行职责,始终保持林长制体系健全、运行高效。完善《牟定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等6项配套制度,制定《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方案》《检察长+林长工作方案》,建立了“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模式,成立了三个保护区检察工作联络站。建立林长公示制度,筹集经费15万元,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公示牌102块。

2.森林草原资源防灾减灾成效明显。一是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推动工作持续走在全州前列。通过压实各级防火责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野外用火管控。二是全力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三是加大外来入侵物种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3.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加强。2023年共查处涉林案件80件,收缴罚没款103.03万元,案件查办及整改到位率居全州第3位。完成国家和省级下发林草湿监测图斑319个、森林督查图斑278个的核查工作。积极做好林地报批服务,2023年共批准征占用林地项目134个,批准使用林地面积513.2253公顷(7698.4亩),收取植被恢复费2997.1万元,确保了全县重点大项目开工建设。

4.营林造林绿化扎实推进。2023年全县共落实育苗苗圃15个面积280亩,培育调供苗木222.73万株。完成人工种草3000亩和各类人工造林1467亩;完成义务植树89.2万株,四旁植树215.9万株,完成率均达115%以上。督促和指导7家“绿美”牵头部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8场次。争取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建设绿美乡村示范500亩,重点打造绿美乡村示范53个。争取资金3.2万元,抢救复壮保护树龄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4株。组织开展退化林本底调查,调查数据样地评估626个图斑面积4.04万亩,按退化等级分:一般退化面积1.39万亩、重度退化面积2.65万亩。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布设样线33条样方总数33个,样线总长65.04公里。启动实施省级森林县城创建,成功申报2023年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16个村(村委会)。

5.天然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实施网格化管好森林资源,健全完善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管护网络,形成网格责任管护体系。二是严格政策优化调整公益林,调整后公益林68.31万亩(国家级4.09万亩、省级64.22万亩),商品林87.96万亩。三是加强天保工程项目管理,完成2万亩封山育林和1万亩森林抚育项目验收,完成飒马场、新桥镇管护站点的建设和验收。四是完成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0.3万亩。

6.林草改革和产业发展有序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林权变更登记审批等工作,办理流转13宗面积1522.82亩,流转金额376.86万元;办理初始登记1宗47亩,继承2宗393.98亩,遗失补证3宗34.29亩。抓好林草产业发展,建好野生菌保育促繁示范基地,发展经济林及林下经济,推进以化佛山为主的森林旅游业发展。抓好经济指标完成,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4400万元,完成2561.4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40320万元,完成19124万元;招商引资任务13000万元,完成投资5124万元;2023年全县实现林草行业总产值129614万元。

7.退耕还林工程惠民成效明显。严格工程管理,开展已实施项目的验收和资金兑现,完成验收面积2.14万亩。厘清资金兑现,2023年兑现补助资金918.47万元,兑现率100%。

8.国家储备林助推城乡绿化美化成效显著。2023年完成国储林项目投资6310.74万元,主要实施观城山森林公园、江坡集镇森林公园、庆丰湖旅游公路沿线绿化、红坡头至安乐集镇通道绿化等,建设木材基地3500亩。投资315万元深入开展百万株林果树种植进乡村三年行动;投资323.76万元高标准打造2023年全省“千万工程美丽乡村”牟定现场,点位沿线绿化21.3公里,打造稗子田、高平牌坊、江坡大村3个示范村;持续深入推进8个绿美专项行动,向“宜居宜业宜游”的“绿美牟定”目标迈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党委办、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草原与天然林管理股、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管理股、湿地股、营林营草工作站、退耕还林办公室、林火监测中心、森林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股、科技与产业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1213149.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13149.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31397.21元,增长12.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07397.21元,增长12.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6000.00元,下降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森林抚育、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的增加,导致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财政没有安排森林草原防灭火野外视频监控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3700162.97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0349.28元,占总支出的33.82%;项目支出28919813.69元,占总支出的66.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49954.00元,增长3.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74930.96元,增长16.33%;项目支出减少524976.96元,下降1.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资,县乡扑火队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森林抚育等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补助资金在2024年度支付,导致项目支出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80349.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39830.66元,占基本支出的80.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40518.62元,占基本支出的19.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19813.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2976.00元;二是事业单位职工死亡丧葬及遗属补助资金117154.80元;三是中央、省级生态护林员护林员劳务补助2487980.00元;四是天保工程管护及名木古树保护修复补助资金747392.00元;五是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2966650.68元;六是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经费及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500000.00元;七是化佛山景区卫生维护经费及固定资产投、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58200.00元;八是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558400.00元;九是2021年度至2025年度植被恢复异地造林专项经费10380000.00元;十是2023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及退耕还林专项补助资金1222000.00元;十一是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补助2050525.18元;十二是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保工程管护费156401.00元;十三是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质量补助资金360463.40元;十四是2022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48076.40元;十五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管护费629440.42元;十六是野生菌保育基地补助专项资金112636.00元;十七是县级组建一支森林草原局防灭火专业队60人劳务费补助经费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印刷费、购置扑火器材1685361.91元;十八是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资金3381610.34元;十九是全县森林草原火灾保险补助资金654545.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95361.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1682352.00元,增长4.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县乡扑火队人员经费正常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日常工作开展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002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补助支出1084143.00元、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158786.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319.8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772.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431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254762.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9309.16元、行政单位医疗缴费128748.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490.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0202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9%。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900337.52元、天然林保护支出335034.48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2966650.68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81772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8288610.5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82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4228548.08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56401.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815556.32元、产业化管理支出112636.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196262.25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18271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278799.9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25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75256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7574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375745.57;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483.17元,决算为248268.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483.17元,决算为213536.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01%,完成年初预算的44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34731.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99%,完成年初预算的9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731.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483.17元,支出决算为248268.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483.17元,决算为213536.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3473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县林草局除留用的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列入预算外,其余车辆运行经费由单位从省、州下达的项目专项经费中按相关规定列支。我局现有车辆均为特种专业用车,所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省、州下达的项目专项经费中按相关规定列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38662.41元,下降6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4596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377.99元,增长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559.60元,增长56.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减少,我单位在2022年购置森林防火特种用车3辆,车辆购置费459600.00元,2023年没有购置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辆数、机动车燃料费、机动车保险维修维护、过桥过路费等费用的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度相比费用支出的原因是2023年度上级加大了对我单位的工作指导力度、各县市间加强了工作业务交流等导致公务接待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的督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我单位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工作业务交流等相关工作产生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0518.6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4558.64元,增长472.73%,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县乡扑火队人员经费正常增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312.30元、水费15000元、电费12000元、差旅费100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培训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34731.60元、劳务费2350325.28元、工会经费117349.44元、其他交通费用179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8527581.62元,其中,流动资产6020370.26元,固定资产11611813.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60814.19元,无形资产34583.2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19778.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48282.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747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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