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2017年部门决算进行公开,并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 3、乡镇卫生院对聘用的人员,以岗位绩效和工作业绩为核心实行绩效工资,进行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将医务人员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5、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6、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7、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8、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9、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0、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主要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服务人数和国家及省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质量要求核定。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 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5、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检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开展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 (三)、卫生行政管理职能 1、负责本乡镇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信息等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 2、受卫生部门委托依法对本乡镇村卫生室医疗机构进行卫生行政管理和监督。 (四)、完成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管理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 (二)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现有在职职工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具有副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9人),高级工1人。编制病床6张,实际开设病床8张。辖区内有6个卫生所,每个卫生所设男女村医各1名,共设村医12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2017年决算总收入合计223137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2757.03元,占总收入的92.45%;事业收入84300元,占总收入的3.78%,;其他收入84400元,占总收入的3.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982,612.15元增加80144.88元;事业收入比上年105,023.06元减少20723.06元)。财政拨款增加的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长,财政按预算供给标准,增加了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事业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卫生院距离县城比较近,大部分患者选择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就医,只有年龄偏大的患者选择在卫生院就医。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2,231,376.11元。其中:基本支出2,199,876.11元,占总支出的98.59%;项目支出31500.00元,占总支出的1.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基本支出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部门决算总支出2,231,376.11元。其中:基本支出2,199,876.11元,占总支出的98.59%;(1)工资福利支出1717010.02元,占基本支出的78.5%,其中:基本工资:449660.00元,津贴补贴53423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713.02元,养老保险缴费198000.00元,绩效工资:382398.00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752.80元,占基本支出的12.4%,其中:生活补助:146212.80元,住房公积金:126540.00元;(3)商品服务和支出41494.21元,占基本支出的1.89%,其中:办公费:17849.13元,印刷费1160.00元,手续费975.00元,水费:2897.60元,电费:3516.07元,邮电费:2100.00元,差旅费900.00元,维修费2500.00元,工会经费:9596.4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31500.00元,较去年减少106500.00元,其中:2017年政府综合绩效考核资金31500.00元。 支出分科情况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76080.00元,支出76080.0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198000.00元,支出198000.0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3)“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5373.12元,支出5373.12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4)“2100302乡镇卫生院”收入1646543.09元,支出1646543.09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5)“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收入98586.90元,支出98586.9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48753.00元,支出48753.0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收入126540.00元,支出126540.0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757.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总收入比上年1,982,612.15元增加80144.88元。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职工工资增长,财政按预算供给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3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2016年政府工作绩效奖励;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45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388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 4.住房保障支出126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100.00元,支出决算为7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00.00元,增加9.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0.00元,增加增加9.1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1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33068.22元,其中,流动资产757720.30元,固定资产2275347.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0499.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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