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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3年09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23600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是:实施江坡镇小学义务教育及幼儿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3、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5、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8、落实“双减”政策,落实“课后服务”政策。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4、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落实“双减”政策,落实“课后服务”政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行政办)、党建办、工会办、安全办、教导处、总务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0(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离休0人,退休6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23,140,895.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40,895.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9,480.01元,增长1.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9,480.01元,增长1.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争取到新甸幼儿园改造资金230,400元,以及2022年10月我校分配到4名公费师范生,配套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23,399,832.52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3,370.37元,占总支出的87.37%;项目支出2,956,462.15元,占总支出的12.6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0,457.91元,增长1.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1,901.77元,下降2.95%;项目支出增加952,359.68元,增长47.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争取到新甸幼儿园改造资金230,400元,以及2022年10月我校分配到4名公费师范生,配套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43,370.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99,523.28元,占基本支出的99.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847.09元,占基本支出的0.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6,462.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993,249.66元;学前教育助学金支出47,265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支出27,900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465,803元;乡村少年宫项目支出60,000元;丧葬抚恤费支出318,686.16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5,509.51元;义务教育中央补助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共计988,048.8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39,832.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增加453,327.91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拨付新甸幼儿园改造资金230,400元,新入职人员4人,导致配套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7,093,76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4%。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包括:小学教育支出16,814,552.99元,占教育(类)支出的98.3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等;学前教育支出251,309元,占教育(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提升改造、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特殊教育公用经费27,900元,占教育(类)支出的0.16%,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8,14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3,59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4,3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无“三公”经费预算且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无“三公”经费预算且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32,579,229.46元,其中,流动资产493,999.40元,固定资产32,080,667.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6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6,936.68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170,591.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3230023600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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