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656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本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本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执行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
10.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1.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12.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接续奋斗,巩固拓展成效显著。我们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充分发挥“一平台三机制”作用,确保过渡期各项政策稳定落实。完成两轮贫困对象集中排查和动态调整工作,精准锁定脱贫户478户1,554人,监测户188户614人。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精准帮扶措施,推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申请防贫救助基金52,481.00元,救助3户10人。争取稳就业资金和统筹光伏扶贫收益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39个。全年争取各级衔接资金和沪滇帮扶资金7,460,000.00元,以软籽石榴、人工食用菌、工业辣椒和肉牛养殖为重点,实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东西部协作项目2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顺利迎接国家考核。
2.扬长补短,产业发展蹄疾步稳。我们趁势而上、工农齐抓,推动全镇产业稳步发展。攻坚克难做好征地和协调服务,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巩固和稳定粮烟种植面积,全年粮食播种面积54,927.00亩,产量达17,560.00公斤。完成6,230.00亩烤烟栽种、810,000.00公斤收购任务,实现烟农增收27,982,100.00元,综合考核走在全县前列。持续发展壮大软籽石榴、人工食用菌和工业辣椒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产业新增长极。软籽石榴种植规模突破1,000.00亩,种植工业辣椒1,100.00亩、人工食用菌350.00亩。万头肉牛无疫养殖园区项目规划建设正有序推进,2个肉牛养殖示范村加紧建设,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势头强劲。全年共实现生猪存栏27,406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2,416头,生猪出栏23,360头;牛存栏4,278头,出栏2,070头;山羊存栏10,845只,出栏9,421只;家禽存栏186,762羽,出栏139,466羽。
3.夯基垒台,发展基础巩固提升。积极争取交通、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概算投资29,700.00元涉及9个村委会的19,800.00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启动建设,投资30,070,000.00元的中型灌区调水工程和950,000.00元工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即将完工,投资2,700,000.00元的官河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行动正在推进,8件小(二)型水库维护管理、一件小坝塘除险加固、水毁沟渠和部分村组安全饮水修复工程逐一实施,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红坡头至安乐公路“四改三”项目即将全程通车,136.00公里通村公路有效管理维护,硬化村组公路6.20公里,群众出行和农产品运输条件不断改善。有家为民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新桥镇特困供养设施建设项目即将完工,兴隆村日间照料中心、镇天保管护所专业队营房和代嘴资文化活动室开工建设,电力、通信、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农村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发展后劲得到增强。
4.聚力攻坚,镇村面貌绽焕新颜。我们不断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五个一批”分类施策,持续推动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红黄旗”“红黑榜”工作机制、“日保洁、周清扫、月考核、季奖惩”工作制度得以落实,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44个美丽乡村建设完成,15个自然村受到县级奖励补助,乡村“颜值”不断提升。实现121个自然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农村旱厕全消除、卫生户厕全达标有序实现。建设垃圾中转站,每个自然村设置废品回收点进行源头减量,配置勾臂式智能感应垃圾箱,实现垃圾分类、一体化集中处理,农村环境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生活条件更加便捷舒适。
5.生态先行,绿色发展成效逐显。严格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河(湖)长制等长效管护机制。全镇共完成巡河720次,河道通畅,水质稳步提升,群众环保意识逐步加强。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并长期坚持。全面落实林长制,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林长制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投入资金176,000.00元组建一支20人的镇森林防火专业队,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实施天然林管护21,314.00亩,兑换生态补偿资金213,100.00元,森林覆盖率达46.53%。桃苴、新桥、顶头3个村被命名为第三批省级森林乡村。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632.00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除危旧房屋地块137个,实现补充耕地185.00亩。
6.共建共享,民生福祉更加殷实。围绕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我们集中力量办实事,全心全意解难事,让每一件民生实事落实处、见实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逐年递增,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23,623人,参保率达88%(不含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11,965人,参保率达92%。发放城乡低保814户1,445人4,656,700.00元、城乡临时救助金154户473,200.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48,100.00元、高龄津贴297,100.00元。对1,461户困难群众开展冬春救济,发放救济款320,000.00元。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385,000.00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049,700.00元,农牧民补助资金694,700.00元。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开展肉牛养殖、劳动力技能和高素质农民培训5,198人次,完成劳动力转移12,600.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699人,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157人。医疗教育齐头并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慢病管理得到强化落实,老年体检和农村义诊活动持续加强。
7.群策群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守牢经济、文化、粮食、网络和社会等各领域安全发展底线,“五长治县”、命案防控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落到实处,群策群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及包保制度,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等重大节点维稳任务,基层平安建设基础不断夯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妥善处置“2·22”雪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122场次,应急处置水平全面提高。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同舟共济、全民一心做好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及时将疫情防控重点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上来,科学有效处置“11·24”疫情风险,平稳度过疫情流行高峰期,把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了最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8.加压奋进,政府效能显著提高。我们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使命、尽心履职,狠抓政府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主动接受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44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管理持续加强。全力实施“八五”普法,依法行政氛围更加浓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热切关注问题,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凝聚力。不断深化和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风清气正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新桥镇农业和农村服务中心
2.新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新桥镇水务服务中心
4.新桥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新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新桥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新桥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新桥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新桥镇人民政府
2.新桥镇农业和农村服务中心
3.新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4.新桥镇水务服务中心
5.新桥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新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新桥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8.新桥镇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27,936,50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36,506.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298,885.16元,下降42.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98,885.16元,下降42.08%;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减少,收入相应随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30,925,145.06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2,389.96元,占总支出的40.65%;项目支出18,352,755.10元,占总支出的59.3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828,737.76元,下降36.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15,569.19元,下降22.81%;项目支出减少14,113,168.57元,下降43.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减少,项目支出相应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72,389.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19,576.56元,占基本支出的94.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2,813.40元,占基本支出的5.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52,755.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新桥镇官河辣椒项目1,300,000.00元、大蒙恩羊肚菌项目800,000.00元;桃苴藤子棚肉牛养殖产业实施建设项目1,730,000.00元;新桥镇美丽乡村建设510,000.00元;新桥镇生猪养殖项目750,000.00元;新桥镇杜家庄民族地区产业项目资金100,000.00元;新桥镇公墓建设项目资金400,000.00元;新桥镇公厕工程项目300,000.00元;新桥镇官河有家食用菌受雪灾修复400,000.00元;其他项目支出12,062,755.1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25,145.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412,437.76元,下降36.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减少,项目支出随之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05,42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车改补贴、考核绩效、公用经费、公务用车、遗属补助等支出,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2,799,031.5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92,469.28元(含公用经费、公务用车、工会经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23.90元(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的0.1%。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0,25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1,127.9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服务支出19,124.68元(包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车旅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0,40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40,161.0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17,150.12元(包括会议费、劳务会、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其他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73,095.14元(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8,05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91,732.27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16,320.00元(生活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0,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50,700.00元(劳务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5,39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1,148.5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4,245.92,元(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8,266,27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89,318.6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861.16元(包括办公费、税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79,660.60元(生活补助费);资本性支出8,339,439.00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460,62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4,933.9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5,688.24元(包括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8,0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1,013.00元(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0,000.00元(救济费);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2.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900.00元,增长2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500.00元,增长1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400.00元,增长34.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检查增多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老旧导致公务用车修理费和燃油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正常工作开展、出差、下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本单位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上级相关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相关工作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552.24元,比上年减少414,048.71元,下降41.9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相关要求,精简会议、发文,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1,080,484.22元,其中,流动资产25,481,036.49元,固定资产5,599,447.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36,714.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1,614.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附件: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65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