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本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本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执行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
10.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1.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12.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紧紧围绕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坚持打基础、强产业、抓巩固、稳成效、防返贫工作总基调,用好、用活各项扶贫政策,有效消除了致贫返贫风险。剩余的11户36人于2020年脱贫出列,同全省、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同步接轨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
2.切实抓好“三农”工作。一是兑现惠农补贴500.93万元。二是抓好节水增粮措施推广和水源调度,实现粮食总产1220.7万公斤。三是引商发展软籽石榴种植1000亩、大蒜种植100多亩,青早蚕豆豌豆种植面积稳步增长。四是收购烟叶80.5万公斤,实现农民卖烟收入2345万元、烟叶税516万元。五是突出抓好春秋两防及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大力支持养殖产业发展,规模养殖场(户)达29家,生猪出栏达4万余头,牛、羊等大牲畜存出栏持续增加,全镇实现畜牧产值42000万元。六是认真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强化野外火源管控,确保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七是转移劳动力12391人,稳定从事二、三产业11879人,务工增收已成为农民群众主要的增收方式。
3.切实抓好服务工业发展工作。积极协调处置企地矛盾纠纷,协调联审通过杨家山石料场扩建采矿区126亩申请。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有关规定,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切实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4次,定期开展常规检查12次,排查检查出安全隐患74个,整改69个,办理执法案件2件,收缴罚金3.02万元,确保了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镇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2000万元,占县下达任务的103.1%,为新桥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4.切实抓好项目争取实施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的用地保障、群众纠纷调处、质量监管等协调服务工作。高度重视项目提报工作,向县重点项目集群库报送项目72项,总投资24800万元。实施扶贫项目36项,总投资1714.53万元,其中投资876.97万元重点打造产业示范项目3项,分别是官河、有家产业示范项目,长冲产业示范项目,新桥村委会产业示范项目。投资186.64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7件,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投资50万元完成闻知村电商扶贫车间物流仓库建设,为贫困户就近就地务工提供了有力保障。完成了总投资450万元的云龙、兴隆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28.45万元完成抗旱工程3件;争取资金107.49万元硬化道路2条、修复路面9处,水利、交通条件明显改善。投资387.32万元的公墓一期完成建设,为殡葬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落户新桥,道路交通、集镇建设、商贸物流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滇中引水、库库连通工程(新桥片区)的规划建设正加紧实施,新桥镇总体缺水状况将得到历史性解决。
5.切实抓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制定并出台了《新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要求各村每月制定环境卫生整治日,积极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使“制度形成常态、意识深入民心”。通过“清洁家园卫生清扫”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村民的文明意识,提升了群众对创建文明乡村、文明城市的认同感和满意度。通过多次综合整治,全镇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投资6万余元改造镇机关、财政所、兽医站二类公厕3座;投资60余万元对辖区8个校点旱厕进行改造;投资6.78万元新建洗手点51个,“勤洗手、讲卫生”成为生活新风尚,病媒生物防制、农村面源污染、水源保护、河道保洁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投入52.24万元改造卫生厕所1420座。投入48.85万元补栽绿化树苗、修建垃圾池、维修改造公厕等环境综合整治,15个村委会198个村民小组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整合护林员、土地专管员、河道巡查员工作职责,开展村组卫生保洁,持续整治农村“三堆”工作,定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评比行动,全镇生态环境日趋美好。
6.切实抓好民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两基”巩固和提高工作,全镇中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从13名降至3名。完成24985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申报医疗救助28人(次)共1.05万元,有效化解了群众因病大额支出的致贫返贫风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564人,续保12114人,完成率100%;全镇1626名脱贫人口符合参保人群100%参加了养老保险,脱贫人口养老保障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优生优育和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8‰。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06人199.7万元,发放因病、因灾城乡临时救助金51.9万元,发放救灾救济大米2.75万公斤,救济衣服280套、棉被450床、毛毯500条、大衣300件,实现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煮食草乌、附片及误食野生菌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殡葬改革工作步入正轨,教育、科技、文体、卫生、计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救助、医疗、养老、农村危房改造等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现落实、覆盖面持续提高,重点民生领域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致贫返贫风险逐年降低,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7.切实抓好和谐稳定工作。依法依规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措施更加完善有力。共化解信访积案5件,镇村组三级成功受理并调处各类民间纠纷525件,办理网上信访24件(其中:国家信访局转交办理2件、中央巡视组转交办理1件),视频接访1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0多件(次),化解重点疑难纠纷1起,行政拘留2人,未发生进京越级访事件。依法治镇进程深入推进,安装平安乡村“雪亮工程”视频监控120个,连接看家宝监控73个,实现全镇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路段监控全覆盖,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马厂闻知村被评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多渠道、多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检查,交通事故率大幅降低。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年内未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对辖区内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注重抓好汛期监测预警,群众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的能力不断提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经验在全县推广应用。重点加大流动人群、吸毒人群疫情监测管控,群众的防疫防艾意识得到增强。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依照章程开展工作,老龄、妇女、关心下一代、残疾人事业取得新成效。人民武装及国防动员、防灾减灾等各块工作持续得到加强。
8.切实抓好政府自身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财政资金开支审批制度,定期公开“三公”经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七五”普法圆满收官,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质量,政府效能不断提高。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镇村干部综合素质。法治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制定并不折不扣执行镇、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使每一名干部职工能够做到认真负责,廉洁自律,依法行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合计4377.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1.76万元,占总收入的97.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3万元,占总收入的2.4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9年度收入2896.97万元相比,增加1480.33万元,增加51.1%,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财政对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增加,财政补助资金相应随之增加,主要是:长冲、有家、官河特色蔬菜种植基地项目建设资金762.00万元,新桥镇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573.85万元,云龙村委会江家冲、李小村等村组道路硬化项目143.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合计443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24万元,占总支出的38.95%;项目支出2705.91万元,占总支出的61.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9年度2816.44万元相比,增加1615.71万元,增加57.37%,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财政对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增加,财政支出相应随之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9.41万元,增加了20.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是村级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326.30万元,增加了96.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财政对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增加,财政支出相应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桥镇人民政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6.24万元。与2019年度1436.83万元对比增加289.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是工作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1.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桥镇人民政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2816.44万元相比,增加1615.71万元,增加57.37%,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财政对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增加,财政支出相应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车改补贴、考核绩效、公用经费、公务用车、遗属补助等支出,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238.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67.81万元(含公用经费、公务用车、工会经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9.60万元(含退休费);资本性支出7.19万元(基础设施维修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牟定县贝佳贝幼儿园学前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工作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服务支出5.64万元(包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车旅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2%。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151.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82万元(包括公用经费、车旅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1.39万元(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7.11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大病保险缴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86万元(包括护林员、退耕还林生活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包括公用经费、车旅费、会议费);资本性支出61.90万元(土地补偿费);
12.农林水(类)支出233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2.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作、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9.00万元(包括公用经费、电费、车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15万元(生活补助费);资本性支出1797.2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87万元(包括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75万元(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70万元(公用经费);资本性支出14.3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25.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杜家庄长岭岗村活动室项目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0万元,支出决算为7.80万元,完成预算的6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47.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有效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30万元,增长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0万元,增长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普查等工作多,公务用车老旧导致公务用车修理费和燃油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万元,占61.54%;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38.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正常工作开展、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本单位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上级相关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98万元,与2019年的182.79万元对比减少71.2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州、县相关要求,精简会议、发文,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84万元;水费4.74万元;电费5.80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差旅费3.60万元;维修费10.98万元;租赁费0.80万元;会议费17.78万元;培训费3.92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专用材料费0.20万元;劳务费6.17万元;工会经费5.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桥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037.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3.31万元,固定资产531.7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74.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57.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276.9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54.6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200.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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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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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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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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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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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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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2037.63 |
1763.31 |
531.78 |
276.94 |
54.66 |
0 |
200.1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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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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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新桥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