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刘述龙、王晶等10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刘述龙,男,牟定县文化馆职工。
2024年11月20日16时30分左右,刘述龙在牟定县体育馆参加牟定县2024年第53届冬季篮球锦标赛比赛过程中不慎摔倒,造成左侧肋骨骨折、肺挫伤、左侧创伤性胸腔积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王晶,男,牟定县文化馆职工。
2024年11月20日16时30分左右,王晶在牟定县体育馆参加牟定县2024年第53届冬季篮球锦标赛比赛过程中不慎被对方队员撞到胸口,造成右侧第4前肋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代万海,男,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职工。
2024年11月20日16时20分左右,代万海在牟定县体育馆参加牟定县2024年第53届冬季篮球锦标赛比赛过程中不慎被对方队员撞到胸口,造成左侧第四、五肋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王家舜,男,牟定县茅阳初级中学职工。
2024年11月21日20时15分左右,王家舜在牟定县体育馆参加牟定县2024年第53届冬季篮球锦标赛比赛过程中眼镜被篮球砸碎导致眼睛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卓博,男,凤屯镇人民政府职工。
2024年11月24日21时30分左右,卓博在牟定县体育馆参加牟定县2024年第53届冬季篮球锦标赛比赛过程中不慎与对方队员发生碰撞,当场出现双侧鼻孔出血,造成鼻骨骨折、外伤性鼻出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普琼花,女,牟定县第一中学职工。
2024年11月21日8时44分左右,普琼花带领高二年级学生领取教材过程中不慎摔倒,造成第5骶椎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李强,男,福建安正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11月1日13时30分左右,李强在CX项目水泥平台上搬运水泥过程中,不慎从水泥平台上滑倒摔下平台,造成肋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文泽安,男,四川际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11月6日16时30分左右,文泽安在CX项目处理拱部喷砼表层崩壳排险时,突遇喷砼碎块掉落划伤左手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郭祥,男,湖北天骄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12月18日22时30分左右,郭祥在CX项目进行钻爆破孔作业时,被左边墙掉落的石块砸到左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谭红周,男,平潭综合实验区博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3月22日5时左右,谭红周在牟元高速公路(牟定段)大香树隧道内的架子上焊接网片过程中,隧道顶部掉落的石头砸中谭红周的右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