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王克凤、王美英等6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王克凤,女,云南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5月8日7时30分左右,王克凤在牟元高速4-1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在拆除挡墙模板过程中,不慎从挡墙上坠落,造成全身多处受伤根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王美英,女,云南万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职工。
2024年5月2日15时40分左右,王美英在牟定县中医院骨外科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在加工钢筋时,被钢筋弯圆机夹到左手食指和中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周天喜,男,云南溢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8月27日7时55分左右,周天喜驾驶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到云南溢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班,途径元双路鲁山岔路口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周天喜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周天喜无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李光源,男,牟定县第一中学职工。
2024年7月24日21时左右,牟定县第一中学在学校篮球场组织篮球队员开展2024年楚雄州“园丁杯”篮球赛集中训练,在训练中李光源左膝关节扭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李翠东,男,牟定县第一中学职工。
2024年7月14日21时左右,牟定县第一中学在老年活动中心组织2024年楚雄州“园丁杯”气排球赛集中训练,在训练过程中李翠东膝关节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起正祥,男,宜昌东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9月9日13时30分左右,起正祥在戌街项目工地进行钻爆破作业时,在使用钻机钻孔过程中,工作面上溅落的石子砸到起正祥的左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