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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1)第06号

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作者: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云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李云,男,牟定县天台初级中学职工。2021年3月14日22:00时左右,牟定县天台初级中学职工李云被发现昏迷在男生楼宿管值班室,经牟定县人民医院抢救后,因李云情况危重,于3月14日23:45时左右被送往楚雄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李云于2021年3月20日01:13时死亡。李云此次事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李云该次事故不予认定或不予视同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李云该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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