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5212966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
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牟定县蟠猫乡双龙村 |
建设单位 |
牟定县水务局 |
环评机构 |
云南境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蟠猫乡双龙村,总投资49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3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1、改建原有双河水库拦河坝;2、拆除原溢洪道重建;3、新建输水导流隧道121.5m;4、新建供水管道5418m;5、新建场内道路260m;6、新建一处水库管理所及配套环保生活设施;7、新增弃渣场5300㎡;8、新增防渗土料厂、坝壳料厂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保持通风,渣土及土石料运输车采用篷布遮挡,密闭运输,施工车辆车轮及时清洗并在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现场临时堆场进行围挡和洒水降尘,控制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车辆冲洗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抑尘废水全部自然蒸发,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基坑排水经水泵抽入混凝土养护废水沉淀池或车辆冲洗废水三级沉淀池,用于混凝土养护和车辆冲洗补充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灌溉标准后通过废水收集桶进行收集,后续用于周边林地灌溉。运营期,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污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灌溉标准后用于农田及林地灌溉,在水库蓄水前应进行库底清理,包括建筑物清理、卫生清理和林地清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弃土弃方转运至项目永久弃渣场处置;库底清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树木等可以再次资源化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转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对于库底卫生清理产生的粪便、污泥等可作为农肥使用,无法清掏的残留物,加生石灰或撒布漂白粉混匀消毒后清除;开挖表土全部用于主体工程的复垦覆土;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