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5212966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
年产72万吨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委会冷水塘 |
建设单位 |
牟定景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委会冷水塘,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67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租赁牟定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新建一条年产72万吨的水稳拌合料生产线,项目包括主体工程(拌合楼、配料区)、辅助工程(检验区、配电室、办公室、卫生间)、储运工程(原料库、粉料储罐、储水池)、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内外部交通)和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治理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及运输车辆进行覆盖,控制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拌合楼采用全密闭结构,拌合机配置除尘装置,外排废气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对粉料筒仓、砂石料装卸、投料、皮带运输、车辆运输等生产环节,分别设置相应的除尘设施,确保外排废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限值。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洒水降尘,严禁生产生活污水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生产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沉淀池淤泥、车辆清洗槽污泥、除尘器除尘灰、残余废料、场地清扫废料收集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最近的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