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5212966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
牟定县下村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牟定县安乐乡力石村 |
建设单位 |
大唐牟定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安乐乡力石村,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采用585Wp单晶硅双面N型光伏组件,交流容量为15MW,直流装机容量为17.59797MWp。规划总用地面积28.1hm2,布置8个方阵,均为固定支架方阵,共安装支架1157个,每个光伏支架26块组件按照2×13进行排布,每个方阵布置1台双绕组箱变。本项目不单独新建升压站,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所有电力后接入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安下村光伏发电项目已建的220kV升压站(简称安乐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采用直埋方式沿道路敷设。建设内容包括集电线路、场内道路、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支箱、电缆井、杆塔及环保绿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屏障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产生的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全部收集用于场地绿化,禁止施工、设备清洗废水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隔声罩、设备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妥善处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规范进行暂存,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禁止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乱堆乱倒。 五、加强生态保护 在场内道路施工、各项目组件安装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做好运营期项目区生态植被恢复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