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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年生产2500吨腐乳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5212966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年生产2500吨腐乳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县共和镇代冲村委会白塔村(牟姚公路边)

建设单位

牟定县石羊天和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云南境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代冲村委会白塔村(牟姚公路边),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1、增加2.5t/h生物质锅炉1套;2、对原有污水设备进行升级改造;3、更换磨浆、煮浆、净化设备各一套及豆腐盒一批;4、增加空调设备2台,提升产品质量;5、腌制车间增加加油机、旋盖机3台、空压机1台、链道分瓶机及烘干机各一套;6、晾晒场增加晾晒钢网;7、增加叉车1台,减少人工搬运成本;8、增加布袋除尘设备1套及建设配套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保持通风,控制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锅炉燃烧废气经多管陶瓷除尘和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后由1根高度不低于30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食堂及炼油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引至室外楼顶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值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的污水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营期全部废水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豆渣使用包装袋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附近农户或畜禽养殖场;三级沉淀池、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按时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包装物(纸箱、塑料及碎玻璃等)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品站,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锅炉灰渣及除尘灰收集后暂存燃烧灰渣堆存处,后续资源化利用;软水处理废活性炭及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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