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由牟定县民政局办公室综合全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20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强化领导,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民政日常工作,进行常抓管理。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中的任务分解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局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副局长对分管的股室负责,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工作具体负责的责任分工,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等方面的工作,确保领导重视、措施有效,全面保证了民政权力事项的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二是抓实政务公开要点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清理工作思路和重点,逐项梳理工作要点,明确事项公开内容、具体要求、牵头股室及完成时限等要求,形成全局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培训。积极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内容,10月12日,组织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27人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核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有效保证了民政各项工作的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监督。主动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树立民政形象。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657条(其中: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2条,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46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83条,社会保障信息128502条,人大建议复文13条,政协提案复文11条)。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以下类别:一是综合工作类。主要公开民政工作政策、主要措施、民政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如《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牟定县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统计月报、季报及主要指标分析,全面更新公开民政机构职能信息、领导信息、基本信息、机构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二是社会救助类。主要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如《牟定县民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牟定县城乡低保投诉举报电话公示等。三是基层政权建设类。主要公开乡镇、城乡社区建设,村(社区)“两委”成员联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四是社会福利类。主要公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残疾人福利、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等信息。五是社会事务类。主要公开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信息。如《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婚姻证明的办理所需的资料与流程等。六是社会组织管理类。主要公开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培育、登记、管理审批程序等信息。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牟定县民政系统政务服务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初步形成了社会化应用更加丰富、便民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社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的民政政务服务新格局。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省、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民政审批等职能工作全部录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积极推行“网上预约办理”,简化规范办事程序,一次办结,真正做到让社会组织和群众办事“只跑一次”,认领民政业务87项,规范111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民政权利义务,取消村级证明28项,并全部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我局现内设机构9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财务监督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儿童福利与慈善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服务窗口,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8类,共7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524项,“追责情形”453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对应的“责任事项”90项,对应的“追责情形”90项;行政处罚44项,对应的“责任事项”396项,对应的“追责情形”308项;行政强制2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5项,对应的“追责情形”14项;行政检查4项,对应的“责任事项”20项,对应的“追责情形”20项;行政确认4项,对应的“责任事项”24项,对应的“追责情形”26项;其他行政职权7项,对应的“责任事项”39项,对应的“追责情形”34项;行政给付9项。对应的“责任事项”45项,对应的“追责情形”50项;行政奖励2项,对应的“责任事项”4项,对应的“追责情形”10项。
(五)公开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结果。2020年县政府交由我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共1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有关部门职能职责的通知》《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牟定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牟定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实行殡葬改革“五包五定”挂包联系网格化管理和党员干部对近亲属殡葬改革包保制度的通知》《牟定县城乡居民遗体火葬操作流程》、《牟定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乡居民惠民殡葬补助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并在县电视台公告,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制度保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回应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州委办、政府办印发《楚雄州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健全民政系统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舆情处置回应制度、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等,形成局党组集中领导、局新闻发言人牵头负责、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协力推进的民政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有效规范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程序,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和回应涉及民政工作的舆情。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为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对涉及民政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制作网络舆情报厅领导批阅,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2020年未发生因没有及时澄清导致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情况。三是做好群众关切问题互动。积极回复网络信访问题,现场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民生问题,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八)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便捷有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定并公布了《牟定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答复等工作制度。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28502条。
(九)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真落实《牟定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强化重大民政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2020年度未发生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行政机关责任和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情况。
(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点项目、重大决策和干部录用、任免等重要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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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8 |
0 |
0 |
行政强制 |
2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78,61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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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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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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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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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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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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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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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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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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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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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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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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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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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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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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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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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分管工作负责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完善报送程序,明确分工职责,提升报送信息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细化职责,分股室、分职能、分类别落实接访、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保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量化细化考核。进一步完局机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每年完成信息数,纳入年底评优评先工作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前推进。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监督检查是信息公开取得成效的有效保障,按照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公开信息的股(室)、直属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指导。四是拓展公开载体。以“阳光民政”和“数字民政”建设为载体,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电话接办、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等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牟定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