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由牟定县民政局办公室综合全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21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领导,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中的任务分解方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的股室负责,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工作具体负责的责任分工,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等方面的工作,确保领导重视、措施有效,全面保证了民政权力事项的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二是抓实政务公开要点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清理工作思路和重点,逐项梳理工作要点,明确事项公开内容、具体要求、牵头股室及完成时限等要求,形成全局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培训。积极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内容,组织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27人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核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有效保证了民政各项工作的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二)加大公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在部门网站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的公开原则,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好政策解读及全市民政行业发展情况通报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一是主动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树立民政形象。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597条。(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14条,决定信息46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84条,社会保障信息129442条,人大建议复文6条,政协提案复文5条)。 二是加大局内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及成效,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局办公室对各股室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跟踪督促,健全政务公开及信息考评机制,确保及时有效。三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询、举报等,让群众参与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我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重点民政领域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以下类别。综合工作类:主要公开民政工作政策、主要措施、民政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如《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牟定县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统计月报、季报及主要指标分析,全面更新公开民政机构职能信息、领导信息、基本信息、机构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社会救助类:主要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如《牟定县民政局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牟定县城乡低保投诉举报电话公示等;基层政权建设类:主要公开乡镇、城乡社区建设,村(社区)“两委”成员联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社会福利类:主要公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残疾人福利、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等信息;社会事务类:主要公开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信息。如《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婚姻证明的办理所需的资料与流程等;社会组织管理类:主要公开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培育、登记、管理审批程序等信息。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制度保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回应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州委办、政府办印发《楚雄州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健全民政系统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舆情处置回应制度、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等,形成局党组集中领导、局新闻发言人牵头负责、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协力推进的民政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有效规范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程序,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和回应涉及民政工作的舆情。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为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2021年未发生因没有及时澄清导致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情况。三是做好群众关切问题互动。积极回复网络信访问题,现场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民生问题,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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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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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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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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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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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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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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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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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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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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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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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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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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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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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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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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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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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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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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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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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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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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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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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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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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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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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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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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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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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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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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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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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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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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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的方向。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分管工作负责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完善报送程序,明确分工职责,提升报送信息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细化职责,分股室、分职能、分类别落实接访、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保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量化细化考核。进一步完局机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每年完成信息数,纳入年底评优评先工作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前推进。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监督检查是信息公开取得成效的有效保障,按照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公开信息的股、直属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指导。四是拓展公开载体。以“阳光民政”和“数字民政”建设为载体,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电话接办、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等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牟定县民政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