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杨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牟定县审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的领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牟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底,县审计局共实施完成审计(调查)项目57项,其中:财政审计5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3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0项,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前置审计3项,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8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2项,其他财务收支审计4项,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2项。审计查处违规金额327.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985.44万元。审计后,应上 交财政297.75万元,已上 交财政206.2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431.71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431.71万元;核减工程投资节约财政资金1160.1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0.16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0.16万元;应调账处理1171.85万元,已调账处理1171.8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02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2项,涉及金额18.6万元。
一、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的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4872万元,支出总计194659万元,结余(结转下年支出)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999万元,支出139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万元,已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416万元,当年支出33900万元,滚存结余22205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以来,我县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门加强预算和计划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2017年财政总决算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及财政部统一的计算口径、编制程序和方法进行编制,财政决算草案基本能够反映我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客观情况。但是通过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5080.16万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资金未及时置换117万元。
(二)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审计情况
对牟定县2016年及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发现,在2017年税收征管中存在已申报未缴税88.11万元的问题。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省州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县审计局对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一条线”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一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结余35万元;二是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18.05万元;三是易地扶贫搬迁签订的搬迁协议、建新拆旧协议未完全落实。
(四)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底,县审计局对3项民生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对牟定县2014年至2016年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资金审计发现存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进行结算”的问题;对戌街乡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资金审计发现存在“个别项目无法实施、部分项目资料不规范、项目资金回补报账缓慢、早桃种植后期管理不善”等4个问题;对安乐乡2014年以工代赈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审计未发现问题。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县审计局共对20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送审金额20652.47万元,审定工程造价20008.71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643.7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643.7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竣工项目结余项目资金合计67.55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多支付工程款项16.80万元;三是多结算工程造价643.76万元。核减工程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主要是:牟定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净核减合计186.72万元,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净核减合计155.51万元,2015年江坡镇者普和高家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净核减合计75.47万元,牟定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净核减73.11万元。
2.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前置审计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县审计局对牟定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二期工程、中共牟定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牟定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场地平整3个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了前置审计,送审价共计4522.54万元,审定价为4081.64万元,净核减额440.9万元。
以上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参照审计局审核后的工程造价进行工程决算或招标,并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
(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县审计局对彭兴良等18位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其中,对共和镇天台卫生院院长罗应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对其他17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10.4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161.21万元。审计后应上 交财政94.31万元,已上交90.87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5.73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5.73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539.09万元,已调账处理539.09万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分别如下:
1.蟠猫乡原乡长彭兴良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虚开发票虚列支出10.84万元;开具支出内容不真实的打印纸、复印机碳粉发票列报其他支出12.88万元;部分虚假接待事项列支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巧立名目支出资金3.63万元;改变项目资金用途19.1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8.26万元;报账不及时,导致库存现金余额过大,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部分会计账务核算错乱。
2.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原局长何光明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9.09万元;结余财政存量资金20万元;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购买土特产2.13万元;公开内容未如实反映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8.1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未得到有效控制;应列未列收入1202.45万元,导致报表反映的当期收支不完整;未实施项目就拨付工程款26.8万元,导致项目改变用途、无法实施及未建成12.6万元。
3.县住建局局长艾元福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扩大开支范围列支2.9万元(其中:违规着装人员未自费负担30%的工料费2.4万元;扩大开支范围发放专家评审费0.5万元);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实不符;部分不符合接待事项报销接待费;部分会计账务核算错乱。
4.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李学彦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重复发放2010年上半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0.4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9.77万元;部分会计账务核算错乱。
5.县林业局局长刘诚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40.01万元;违规支付项目审查费0.24万元;违规支付挂职干部伙食补助费0.4万元;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报销无接待清单、报销同城接待费及报销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45.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3万元;往来款户头多、金额大、长期挂账,整改不力。
6.共和镇镇长王华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结余财政专项资金1.45万元;共和镇扶贫办改变项目资金用途15.04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缴未缴财政0.02万元;违规着装人员未自费负担30%的工料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购买土特产、香烟等支出1.64万元;违规发放烤烟工作驻点干部生活补贴1.16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7.66万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
7.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李忠兴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多付公路小修保养费1万元;在事业支出中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职工医疗互助金0.74万元;办公室修理材料工时费1.18万元挤占公路养护资金;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报销无接待清单;部分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部分会计账务核算错乱;往来款长期挂账。
8.安乐中心小学校长李世海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0.76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未缴财政0.13万元;未及时上缴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1.29万元;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11.61万元。
9.县信访局原局长普向飞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20.19万元;账务处理不规范2.56万元。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晓瑜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用公款支付职工商业保险费0.8万元;挪用工会经费1.2万元;公款为在职职工缴纳个人应该承担的个人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虚列业务培训费支出合计2.59万元;采购固定资产及印制相关表册及宣传册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合计7.56万元。
11.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光祺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结余抗洪抢险救灾资金3.2万元;非税收入未缴财政4.8万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3.2万元。
12.安乐乡原乡长徐继海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虚列支出残疾人科技培训费0.27万元;会计信息失真,实际支出事项与报账事项不相符21.16万元;违规购买礼品0.42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9.97万元。
13.戌街乡乡长徐承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虚列支出8.45万元;无接待对象列支接待费10.08万元,接待地点与事项发生地点严重不吻合;结余项目资金12.37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265.12万元;发放各项奖金、乡镇津贴个人未缴所得税6.57万元;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会计账务核算错乱。
14.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周雯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扩大培训费支出范围2.95万元;残疾人培训费结余7.52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接待费支出无公函、无接待清单。
15.县水务局原局长卓思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挤占专项资金0.5万元;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本单位其他账户34.49万元;购置办公设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未列固定资产4.8万元;收缴水资源费1.3万元未进行账务核算;部分不符合接待事项报销接待费1.2万元。
16.县扶贫办主任易连栋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不符合接待事项报销接待费0.71万元。
17.县安监局局长杨朝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购买安监制服10.72万元未收取个人承担30%的工料费;扩大支出范围2.32万元;少计固定资产5.02万元;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部分公务接待无派出单位公函、报销无接待清单、报销同城接待费、报销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工作人员出差既报销差旅费又报销公务接待费0.005万元。
以上问题,审计机关已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及政策规定进行整改纠正,对县信访局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9.51万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9.09万元的问题移送县纪委处理。
(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2017年7月,对安乐乡原乡长徐继海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安乐乡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水资源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未制定出台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制度;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难以有效获取;未建立价值评估机制,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县审计局开展了2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专项审计。其中,对牟定县水网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未发现问题。对牟定县2017年度及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条线”审计发现2个问题:一是滞留、闲置新增债券资金1314.71万元;二是未及时置换债券资金8178.18万元。
(九)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底,共完成其他财务收支审计4项,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2.7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68.8万元。审计后应上 交财政12.79万元,已上交12.79万元,已调账处理资金650.44万元。
1.牟定县文化馆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财务收支审计未发现问题。
2.牟定县图书馆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列未列固定资产54.44万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0.08万元。
3.牟定县新桥中心小学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滞留结余财政资金6.88万元;改变项目资金用途2.56万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报销差旅费0.27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4.77万元;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12.57万元。
4.牟定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7月至2018年2月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3.07万元;少记无形资产593.91万元,少记固定资产1.29万元,少记非流动资金基金595.99万元。
(十)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
对县财政局信息系统审计发现的问题:信息部门组织管理不健全;网络安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运用方面不规范。共和镇天台中心卫生院信息系统审计发现的问题:信息系统组织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医务人员权限变更审批及备案制度。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至今年审计时,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已按照审计要求整改完毕。
(二)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对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审计决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涉及宏观层面的政策性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县属各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和纠正,少部分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之中。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县审计局发出的31个《审计决定书》,已有30个执行完。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部门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扶贫、污染防治、创新创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切实履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职责,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情况的实时监督,坚决查处预算执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各预算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时盘活存量资金,做到规范运作,提高效益。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债务,防控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