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1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杨 伟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牟定县审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的领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力度,强化民生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认真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底,县审计局共实施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9项,其中:财政审计3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调查)5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30项,建设项目预算拦标价前置审计2项,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7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2项。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473.2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418.02万元。审计后,应上 交财政478.95万元,已上 交财政478.95万元;核减工程投资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048.78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048.78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1.28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36.67万元;应调账处理1032.42万元,已调账处理1032.4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43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2项。
一、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的审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预算平衡情况。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财政总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7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0836万元的101.11%,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比上年增加2359万元,增长8.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25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47286万元的121.03%,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比上年增支39301万元,增长28.3%。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9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28万元,调入资金1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270万元。收入总计2015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2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9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0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的支出)10709万元。支出总计201520万元。收支两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7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172万元的81%,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4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809万元的81%,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05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8444万元的88%,完成预算调整数26228万元的96%;上年结转结余133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94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5923万元的69%,完成预算调整数24822万元的72%;年末滚存结余2041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目标。较好完成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证。随着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从对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的审计情况看,县财政局2016年财政总决算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及财政部统一的计算口径、编制程序和方法进行编制,财政决算草案基本能够反映我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客观情况。但是通过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3494.84万元;二是县工投公司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1.98万元;三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暂付款”长期挂账28万元未处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省州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县审计局对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一是县扶贫办违规发放演讲比赛评委及主持人酬金0.29万元;二是县扶贫办2016年度工作人员出差既报销差旅费又报销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三是由于部分扶贫项目进展缓慢及报账不及时造成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结存2015年资金311.20万元;四是新桥镇羊肝石、江坡镇和平、凤屯镇飒马场、江坡镇高平等村委会部分整村推进项目未实施,造成资金闲置34.99万元;五是蟠猫乡双龙村委会马家村一农户已享受D级危房改造补助,又重复享受整村推进安居房项目补助资金1万元;六是部分整村推进项目存在建成后无法使用、部分项目未真正进行资金整合、群众自筹资金不到位、个别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已完工程验收及结算不及时、个别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七是扶贫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方面存在整合模式不完备、纳入统筹整合的资金不完整、小额到户扶贫贷款发放进度缓慢的问题。
(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底,共完成民生专项资金审计5项,审计查处违规金额3万元。审计后应上 交财政3万元,已上交3万元。
1.对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新农合信息系统导出的参合人数、住院记录、门诊记录业务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不相符。
2.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清算审计未发现问题。
3.对县农业局组织实施的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项目管护不到位,戌街乡白沙村委会部分沟渠被冲垮后未进行修复,共和镇庆丰村委会沟渠建后未复土;二是戌街乡白沙村委会7个村组以发放有机肥为依托,向农户收取土地调整找补费及应付施工方代替村民投工投劳的沟渠清基费后未及时兑现给被占用土地的农户及施工方。
4.对县农业局组织实施的牟定县2014年腐乳品牌创建示范项目财务收支审计未发现问题。
5.对牟定县2016年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及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县上报恢复重建任务数据不准确、不及时,存在多次调整的问题;二是到2017年6月2日止,民房恢复重建开工任务未完成10户,其中,共和镇8户、新桥镇2户;三是结余恢复重建资金27.20万元,其中,共和镇上报特殊户重建任务数不精准导致多下达资金形成结余18.40万元、新桥镇结余分配给地质灾害户的补助8.80万元(不该由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四是县水务局截至2017年6月2日,尚未使用“9.17”洪涝灾害应急抢险资金3万元;五是截至2017年6月2日未兑现资金53.8万元,其中,共和镇49.40万元、新桥镇4.40万元;六是已享受重建资金补助,旧房未拆除的问题,其中,新桥镇1户、江坡镇3户。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县审计局共对30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送审金额18492.44万元,审定工程造价17815.56万元,核减工程造价676.88万元,经审计核减节约财政资金676.8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竣工项目结余项目资金合计208.81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多支付工程款项61.28万元;三是多结算工程造价676.88万元。因多结算工程造价,核减金额较大的项目主要是:牟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左脚舞文体中心(文化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净核减合计288.45万元,牟定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审计净核减合计104.94万元,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审计净核减合计95.33万元,牟定县中医医院搬迁扩建建设项目(住院楼及附属工程)净核减67.88万元。
2.建设项目预算拦标价前置审计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县审计局共对2项建设项目预算拦标价进行前置审计,送审价共计9032.40万元,审定价为8660.50万元。审减金额817.72万元,审增金额445.83万元,净核减额371.89万元。其中,牟定县工业园区给排水一期建设项目净核减312.67万元、牟定县实验小学建设项目净核减59.22万元。
以上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按审定后的工程造价进行工程预决(结)算,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县审计局对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彦、县统计局原局长王磊、县环保局原局长毕仁勇、县招商局原局长李晓萍、县移民开发局原局长李绍禄、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左学荣、牟定县委老干部局原局长邓华云等7位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委老 干局的2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对其他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76.8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34万元。审计后应上 交财政265.64万元,已上交265.64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032.42万元,已调账处理1032.42万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分别如下:
1.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利息收入、保障性住房租金等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263.57万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11.19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20.49万元。
2.县统计局存在的问题是:虚开发票、巧立名目发放“三八”节女职工购物券及支付购包款0.42万元,工作人员出差既报销差旅费又报销公务接待费0.04万元,违规报销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务工补助1.16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4.02万元。
3.县环保局存在的问题是:利息收入未足额缴存财政0.44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55.26万元,会计核算错乱金额448.25万元。
4.县招商局存在的问题是: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1.93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41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债权债务不实500万元。
5.移民开发局存在的问题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万元。
以上问题,审计已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及政策规定进行整改纠正,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招商局存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移送县纪委处理。
(六)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县审计局开展了2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专项审计。其中,对牟定县2016年第三季度稳增长小型农田水利跟踪审计发现3个问题:一是未完工项目11件(未完工坝塘整治7座、未开工坝塘整治2座、未完工渠道改造1条、未开工渠道改造1条);二是牟定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拉用项目资金0.5万元用于食堂周转金;三是群众投劳折资不到位15.8万元。对牟定县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未发现问题。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至今年审计时,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已按照审计要求整改完毕。
(二)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对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审计决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涉及宏观层面的政策性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县属各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和纠正,少部分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之中。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县审计局发出的37个《审计决定书》,除牟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左脚舞文体中心(文化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决定”未执行以外,其他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力度。一是严格依法治税,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充分发挥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征收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二是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整合资金,加大对财政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的跟踪监管,尤其要整合利用好涉农项目和资金,提高整合资金在助推减贫脱贫中的整体效益。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新增规模,防范和化解各种债务风险。
(四)强化财政监督和会计人员监管。财政部门应组织经常性的会计业务培训、财务检查,各预算单位应强化会计核算工作,提高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确保会计业务信息的全面、及时、真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各类财务风险,确保财务财经财产安全。
(五)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程监管。住建部门及项目业主单位应该完善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结算编制、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强化各中介机构责任,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和控制工程造价虚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