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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15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6年08月26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审计局    点击:[]


——2016年8月23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杨 伟


尊敬的普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5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牟定县审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的领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力度,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民生资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认真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积极探索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底,县审计局共实施完成审计项目94项,其中:财政审计8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8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58项,建设项目预算拦标价前置审计4项,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3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2项,信息系统审计1项。审计查处违规金额7139.8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752.02万元;审计后已上 交财政4560.73万元、核减工程投资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587.26万元、调账处理378.8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95条。

一、2015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的审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预算平衡情况。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财政总决算报表反映,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81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8809万元的100.03%,比上年增加2150万元,增长8.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95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40699万元的98.76%,比上年增支6221万元,增长4.7%。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8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36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250万元,上年结余957万元,调入资金1904万元,收入总计1712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9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7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92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7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的支出928万元,支出总计17129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6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9719万元的35.6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6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6544万元的61.42%。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32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9665万元的179.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85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7918万元的187.6%。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目标。较好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证。随着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但是通过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1827.62万元;二是专户资金报账不及时9143.50万元;三是林业产业化资金支出挤占其他专项资金362.87万元。

从对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的审计情况看,县财政局2015年财政总决算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的规定及财政部统一的计算口径、编制程序和方法进行编制,财政决算草案基本能够反映我县2015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客观情况。

(二)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

2015年7月、12月和2016年3月,县审计局先后3次对财政存量资金开展审计。审计查处县财政预算结转存量资金7.63万元,财政专户结余存量资金1564.30万元,预算单位应交未交县财政存量资金1747.06万元,新桥、戌街和田心卫生院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合计45.04万元。审计后,上述资金共计3364.03万元已作盘活并收缴县财政处理。

(三)201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2014年底,我县债务锁定金额为106397.56万元,2015年当期新增债务金额158213万元,截 止2015年底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20687.42万元。

(四)地方税收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县地税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组织地方各项税费收入,完成了县人民政府年初下达的2015年度税收收入考核任务数。

(五)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省州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县审计局对县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成后闲置,未能有效发挥社会效益;二是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292.68万元,其中,省级50万元、州级76.5万元、县级166.18万元;三是建成的1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有8个项目建设面积不达标,未达标1343.29平方米;四是财政拨款结余109.14万元。

(六)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底,共完成民生资金审计8项,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3.3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4万元。审计后应上缴财政13.32万元,已上缴13.32万元。

1.牟定县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牟定县人民医院、安乐卫生院等部分医疗机构人员未按规定对就诊农户的《新农合医疗登记本》进行登记,与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费用数据信息不一致。

2.对县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2014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2014年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建设项目、2013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5项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报账花名册登记的有机肥发放数量与农户实际收到的有机肥数量不相符;二是未完成117户联户沼气建设任务;三是收取的履约保证金1.5万元未纳入单位账务统一核算;四是公用经费挤占项目专项资金共计0.75万元;五是结余项目资金9.58万元。

3.牟定县2013年至2014年度畜牧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虚列支出科技培训费3万元。

4.牟定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补助对象不精准;二是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三是补助对象档案不完善;四是资金兑付不及时;五是贷款进展缓慢;六是部分农户建设进度缓慢。

以上问题,各相关单位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行了整改纠正。

(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县审计局共对58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送审金额20440.53万元,审定工程造价20173.23万元,核减工程造价267.30万元,经审计核减节约财政资金267.3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竣工项目结余项目资金合计920.72万元。二是多算工程造价267.30万元。核减金额较大的项目主要是:牟定县2008年、2009年(惠民小区)、2010年和2011年度保障房工程审计净核减合计122.79万元,牟定县2011至2012年3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净核减合计51.82万元,牟定县2013年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审计净核减合计26.71万元,九龙甸水库牟定片期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净核减18.95万元。

2.建设项目预算拦标价前置审计情况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县审计局共对4项建设项目预算拦标价进行前置审计,送审价共计5558.54万元,审定价为5277.06万元。审减金额319.96万元,审增金额38.48万元,净核减额281.48万元。其中,牟定工业园区新桥片区庄三一期路网建设工程净核减111.94万元、牟定县思源实验学校附属工程净核减103.87万元、牟定县渝滇化工厂原铬渣堆场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净核减51.77万元、牟定县2015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净核减13.90万元。

以上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按审定后的工程造价进行工程预决(结)算,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

(八)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县审计局对原县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任李红、原县人防办主任李新华、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夏古林、原县工商局局长李云培、原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戴斌、县林业局原局长代先久、县科协原主席张勇、县医院原院长李之文、原县卫生局局长李晓宏、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宋志宏、县教育局局长王宏杰、县民政局局长李家喜、县农业局局长杨绣宏等13位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办理了原县食药监局局长王晓瑜同志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事项。

对原县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原县人防办、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县工商局、原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的5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对其他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规问题金额2168.8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6.07万元。审计后应上缴财政215万元,已上缴215万元,应调账处理15.97万元,已调账处理15.97万元。审计查处的主要问题分别如下:

1.县林业局存在的问题是:共和、新桥、戌街、安乐、蟠猫、凤屯等6个乡镇林业站设置账外资金合计130.66万元,已支出130.43万元(注:江坡林业站已在上年审计时处理处罚);乡镇林业站滞留结余财政资金13.14万元。县林业局设置账外资金215.66万元,已支出182.07万元;县林业局自立收费项目向造林户违规收取“作业设计审查费”合计18.44万元,挪用专项资金9.94万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12.78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39万元。

2.县科协存在的问题是:设置账外资金13.83万元、非税收入未缴财政24.12万元、截留项目资金2.21万元、个人占用单位加油卡资金0.31万元。

3.县医院存在的问题是:2012年至2014年超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824.77万元,发放岗位补助、加班费、夜班、中班补助478.73万元;2013年11月份超标准发放加班补助31.79万元;无依据发放科室节约药品奖24.58万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7.73万元;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和赠送土特产0.54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6.71万元。

4.原县卫生局存在的问题是: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和赠送土特产2.44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22.71万元。

5.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存在的问题是:基建账户项目结余资金未缴财政0.45万元、单位利息收入未缴财政0.2万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1.49万元。。

6.县教育局存在的问题是: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购礼品及西服)合计26.05万元,挪用专项资金13.79万元,结余财政专项资金109.25万元。

7.县民政局存在的问题是:江坡、蟠猫、安乐、戌街等4个敬老院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城乡低保金及生活费定补合计5.15万元;青龙、军屯、共和等3个敬老院多预算敬老院院民生活定补资金合计17.47万元。

8.县农业局存在的问题是:虚列支出1.51万元、挪用项目专项资金1.17万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1.61万元、多发放培训教师课酬费0.16万元,结余项目资金17.48万元,发放13.29万元个人奖金未扣缴个人所得税,应列未列固定资产2.64万元。

以上问题,审计已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及政策规定进行整改纠正,对县林业局、县科协、县医院、县教育局存在的违规问题移送县纪委处理,对县林业局自立收费项目问题移送县发改局处理。目前,移送处理的案件正在办理。

(九)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县审计局开展了2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专项审计。其中,牟定县2015年食品安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未发现问题。牟定县2016年第二季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3个问题: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长期”贷款没有到位、未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D级危房户融资贷款尚未得到落实。

(十)信息系统审计情况

对牟定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审计发现问题: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对信息系统安全进行等级保护、缺乏应有的技术文档资料,容灾备份、机房物理环境控制、业务授权与审批控制、信息安全控制、数据输入输出控制上存在缺陷。

二、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至今年审计时,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已按照审计要求整改完毕。

(二)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对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审计决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涉及宏观层面的政策性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县属各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处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和纠正,少部分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之中。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县审计局发出的42个《审计决定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从审计情况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单位和个人财经纪律意识不强,财政财务管理不到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屡禁不止。为此,县人民政府将严格落实预算单位和负责人员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依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做好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支持重大项目和支柱财源建设,大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企业效益和创税能力。切实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管,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规范各项收入缴库行为。

(三)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县人民政府将督促财政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督促已完工项目及时验收、报账,避免长期挂账。强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按照财政存量资金的管理规定,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提升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项目投资管理,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关。县人民政府将督促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工程变更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审批,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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