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赵XX无证无照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过期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4〕244号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11日,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牟定县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进行专项检查,情况如下:1.该项目部位于牟定县戌街乡左家村委会姚兴村;2.检查时,该项目部食堂厨师吴X、赵XX正在食堂上班。3.在项目部食堂内的货架上摆放有:(1)砀山县德坤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23日生产的“腾达牌铁棍山药风味刀削挂面”数量:4袋,规格:450g/袋,保质期:12个月;(2)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2021年2月8日生产的钓鱼城牌调味盐数量:2瓶,规格:240g/瓶,保质期:两年;(3)江苏泗阳永益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16日生产的风味唛牌番茄沙司数量:1瓶,规格:1.3kg/瓶,保质期:12个月;(4)成都健心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16日生产的健心牌拌菜油数量:1瓶,规格:400ml/瓶,保质期16个月。4.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的食堂内未发现该食堂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证照,当事人均不能提供。查获时,上述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本局责令你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你未办理《营业执照》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腾达牌铁棍山药风味刀削挂面4袋;钓鱼城牌调味盐2瓶;风味唛牌番茄沙司1瓶;健心牌拌菜油1瓶;共计8袋(瓶);
2.罚款5000元 。
罚款金额(元)
2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腾达牌铁棍山药风味刀削挂面4袋;钓鱼城牌调味盐2瓶;风味唛牌番茄沙司1瓶;健心牌拌菜油1瓶;共计8袋(瓶);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公示截日期
2025/2/26
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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