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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答复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1年05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刘晓文代表,您好:

现将您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戌街长箐采石场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戌街长箐采石企业粉尘扬尘防治及次生的石料外运致沿途公路破损、扬尘较大影响群众生活和安全出行隐患问题的整治工作。

通过持续整治,尤其是2020年3月多部门联合整治后,长箐区域4家石场建成了封闭式厂房,进一步加强了场区洒水和物料遮盖等现场管理工作,生产性粉尘得到了有效防控;长箐4家采石企业于2021年4月对石料外运途经的道路实施了沥青路面铺筑修复,并加强了清扫保洁,公路扬尘得到了有效防控,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得到了有力保障。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把长箐区域采石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持续加强和加大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督促其切实履行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现场管理,全面做好各石料生产企业生产性粉尘及场区扬尘的污染防治防控成效的巩固提升工作;配合县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加强长箐区域石料外运途经道路的污染防治及群众的安全出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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