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美莲代表:
你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土地进行整改”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牟办通〔2019〕49号)文件精神,2019年县级机构改革以后,我局不再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能,该项职能划转至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建设和管理。经我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会商,你所提的建议案所在区域因资源性缺水,农业基础设施脆弱,耕地产出率低,目前县水务局正组织实施由中屯水库至戌街果兴佐梁子输水工程,待项目完成后,将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逐步列入牟定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同时我局也将结合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实际,将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纳入旱该水范围,申报实施提质改造项目,逐步完善土地整形、田间道路和水利配套设施,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衷心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工作中有何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我局联系。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