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为: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2.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县级工程建设项目(含交通、水利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罚没财物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3.依法受理各类发包申请或委托,审核并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依法安排项目交易的时间、地点,现场鉴证交易过程,出具进场交易证明。 4.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统一发布招标、出让、转让、出租公告,以及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公示,做好信息咨询及综合服务工作。 5.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6.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 7.使用评标专家库,按照要求抽取评标专家,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组织对评标专家的考核。 8.制定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并组织实施。 9.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报工作,接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指导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 10.负责管理和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所需设施和场所,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项交易服务费,受招标人委托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11.收集、汇总、上报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的存档调阅。 12.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部门编制人数为7人,实有人数6人,全部为事业单位管理干部。年末财政供养人员6人,聘用公益性岗位2人。无车辆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汇报,配齐配强人员,化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少事多,工作职能不匹配的困难,主动协调,争取行政监管部门的支持,健全完善优化交易规则;二是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服务评议机制。施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服务评机制,每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受理完毕,由招标人、代理公司等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单位对交易受理服务、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评议,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进一步完善充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代理中介机构资源库,维护公开诚信、公平竞争、公正交易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积极推行招标代理中介超市,为招标单位推荐、咨询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四是巩固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使用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询评标系统,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五是按照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做好交易结束项目的立卷归档工作,规范交易档案管理,规避公共资源交易风险;六是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努力争取建设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便捷、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服务;七是积极汇报,争取县乡公共资源交易干部培训机会,加强对乡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X7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4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40万元(本级财力75.4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XX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4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301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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