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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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年09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331401000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牟定县民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属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联系一批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和管理。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中国境内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和收养子女登记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福彩公益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落实社会兜底保障职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在去年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农村低保申报审批程序,严格坚持以家庭户籍、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为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定期对低保对象开展复核审查,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低保对象更加精准。2020年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250户4475人,累计发放资金1649.8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166户4367人(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144户2467人),累计发放资金1595.33万元(建档立卡低保金850.597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84户108人,累计发放资金54.46万元。二是认真实施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政策和护理补贴制度。及时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620户621名特困人员(其中:建档立卡对象191人),全部纳入了特困供养范围,累计发放资金759.2万元(其中:建档特困供养金195.75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124.27万元)。三是及时调整临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规范建立了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前备足2020年临时救助备用金499万元,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简化了救助审批流程。真正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过渡性、托底性救助兜底作用,让我县遭遇突发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入学困难等临时性困难的家庭能及时得到救助。全县累计救助城乡临时困难群众1502人次,发放资金322.661万元。四是适时调整救助标准,加强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制定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2020年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案》,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家庭,对扶贫部门移交反馈六类数据共2598户4190人,认真核实比对,对照民政兜底保障政策,逐人逐户调查、分析研判社会救助措施。最终将经政府审核确认的319户574人纳入救助范围。把符合兜底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做到一个不漏,通过“救助渐退”促进稳定脱贫,杜绝“只兜不扶”、“一兜了之”。及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今年6月起,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0.42万元提高到0.4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0.07万元提高到0.08万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0.06万元提高到0.064万元,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得更牢更实。五是适时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累计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0.91万人次,支出资金263.14万元,其中发放建档立卡对象价格临时补贴2.4万人次,支出资金125.5万元。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保障对象免费电量补贴1.1万人次,资金18.1万元。

2、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一是殡葬改革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自2019年12月1日全县全面实行火葬以来,全县已累计火化遗体1481具,火化率达100%,发放惠民殡葬补助324.1万元,减免火化费、遗体运输费138.8万元,兑付群众拆除活人墓、集中销毁棺木补助资金1606.4万元,二是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投资70多万元,对县殡仪馆的服务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新购置了2辆殡仪用车。投资480万元,启动了骨灰堂建设项目。三是强化殡葬执法,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组织县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依规成功处置了凤屯镇腊湾村委会两起拒不执行殡葬政策,违规土葬的违法事件,巩固了全县殡葬改革的成果,维护了我县殡葬改革的秩序。积极宣传殡葬政策,与63名民间殡葬行业人员签订了《文明绿色殡葬承诺书》,规范民间殡葬行业人员行为。

3、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推进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一是认真制定“两个责任清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拟定了《牟定县关于贯彻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二是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组织建设。指导12个集中安置区易地扶贫搬迁中心村完成了村级组织和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让兜底保障政策措施、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搬迁点群众。启动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45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3.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7766.68万元,减少3312.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7月起,城乡医疗救助业务工作及资金划入医保局,救灾业务工作及资金划入应急管理局,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等,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17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02万元,占总支出的9%;项目支出3789.8万元,占总支出的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6261.19万元,减少2086.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救灾应急、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等业务工作及资金从民政划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02万元。与上年对比375.46万元,增加9.56万元,主要原因分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政局机关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9.8万元。与上年对比5885.73万元,减少2098.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救灾应急、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等业务工作及资金从民政划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5210.05万元,减少1453.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救灾应急、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等业务工作及资金从民政划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奖,支出17.8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它生活救助,全年支出情况:民政管理事务544.2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5.60万元、社会福利304.77万元(其中:老年福利204.69万元、儿童福利46.35万元、殡葬53.73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32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649.8万元、临时救助77.88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59.2万元、其它生活救助67.9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全年支出26.4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全年支出20.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2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71.8%;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占2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及乡镇来办理业务、开会(相关工作,产生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43万元,与上年对比267.37万元,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整。因工作需要公务员调走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它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牟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69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6.56万元,固定资产1326.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3692.78

2366.56

1326.22

1291.34

34.88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323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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