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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02月26日   作者: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点击:[]

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履行好文化和旅游行政职能,按照《牟定县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牟定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牟定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紧紧围绕今年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成立了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2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由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法治政府建设日常事务。制定了《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抓,各职能股室依法履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处罚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办理。一是坚持行政处罚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坚持执行行政处罚审批制度,凡行政处罚案件先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审查、把关,再报分管副局长审批签字,最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查同意。遇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做出处理决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审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对不规范的文字材料予以修改、纠正,对不合格的执法文书坚决退还补证,做到了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执法文书完整规范。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书的通知》精神和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对现有的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和增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受理登记表、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调查报告、举报受理单、文化经营场所整改通知书、案件移送单、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结案报告等20多种执法文书,使其规范执法行为贯穿于执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坚持案卷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实行执法文书专人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处罚程序行使审批和处罚,制作执法文书档案,处罚的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赔偿案件。今年来,查处违法经营案件1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已办结。

(三)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权利、范围和量化标准进行了重新界定,根据新标准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本部门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梳理,优化了行政流程。认真开展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由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已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9件意见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100%。受理群众信访事项4件,办结4件,办结率100%。落实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重大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协议审议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出审议、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定《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牟定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示本部门重大决策和重要信息,不定期发布部门工作动态,扩大本部门党务政务、执法信息等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营造了良好的部门形象和法治政府氛围。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增加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一是制定完善了各项监督制度。为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力以赴抓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法制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审批程序制度,听证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行政执法审批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做到执法程序“四公开”,即: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和文书公开、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公布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制度、法规、办事程序上墙。二是建立了执法责任监督体系。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举报和上级转来的举报,立即出动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切实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在执法中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及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罚款,严格使用规定票据,及时足额上缴财政。2020年,处理举报案件1起,执法到位率和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在抓好执法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廉政建设,邀请经营单位负责人、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有效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全体执法人员自觉遵守各项法规、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未发现违法违纪的问题。

(五)强化行政职权事项清理,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一是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按照省、州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对保留、取消、下放和调整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依法严肃确定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根据县委编办的推送和要求,我局清理录入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共计227 项、责任事项1090项,其中:行政处罚201项、责任事项995项;行政检查5项、责任事项13项;其他行政职权 21 项、责任事项82项。加快了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二是编制发布权力清单。坚持“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要求,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行政职权等进行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3类 22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090项,“追责情形”1594项,及时报送县人民政府发布。三是编制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书及案件办理流程。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认真列出案件办理流程、受案、审查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审批、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执行结案、归档流程示意图等必备要素,全面、详实、准确、易懂地编制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

(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州文化和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制定了《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牟定县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是制定了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化市场检查事项,依据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参考楚雄州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执法权限,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和文化经营单位自查。二是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娱乐、出版发行、印刷企业、文物、演出市场、旅游市场及艺术品经营8个不同监管领域,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的确定和执法人员的选取均在名录库中随机产生,基本实现随机抽查结果和“黑名单”监管双关联。目前,共2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26家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库,其中:歌舞娱乐场所6家,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5家,电子游艺场所1家,出版物经营6 家,艺术品经营2户,打字复印及小型印刷企业3户。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做法和举措

(一)推广应用文化市场移动执法。为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根据《楚雄州文化体育局关于印发推广应用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的通知》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移动执法系统上线应用率达100%。全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录入日常检查数量需占日常检查总量40%以上,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应达到简易程序案件总量30%以上。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录入日常检查数量需占日常检查总量90%以上,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应达到简易程序案件总量40%以上。至2020年底,全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日常检查及简易程序案件占实际发生数量的92% 以上。

(二)开展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开展黑名单管理是适应简政放权、先照后证改革、创新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迫切要求,是完善文化产品准入退出机制、实现文化市场精确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强化文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要通过黑名单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推进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管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及“谁负责、谁列入、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将我县文化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1、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2、受到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3、因欺骗、故意隐匿、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行政部门撤销的,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证据确凿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的情形。演员、网络表演者等其他从业人员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的标准、公布及惩戒措施由文化和旅游部另行规定。促进文旅部门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成立县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一是结合《全省游客购物退货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健全全县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成立牟定县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我县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旅游革命”,促进我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也是政府和相关行业向广大游客作出的郑重承诺。把“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建设作为推动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全省游客购物退货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做到统筹安排、及时部署、强化责任、整体推进。二是在3A级景区彝和园设立了游客购物退换货服务点,24小时值守。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配备执法工作人员少,目前文化市场监督管理股、执法队合署办公,只有2名人员,并且无执法经费,执法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执法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执法监管能力薄弱,在一些法律层面的执行还存在困难。特别对于网络领域案件、出版物领域案件、旅游市场案件执法技能欠缺,执法办案力度有待加强。

  1. 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市场整治行动。不断加大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旅游市场和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力度,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错时执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不动摇,始终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推进文化市场转型升级。

    (二)抓好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参与各级举办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培训;加强与各县(市)局之间的信息沟通,互相学习好的做法,共同探讨解决技术上的难题。

    (三)统筹协调,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主动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多通气、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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