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牟定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牟定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牟定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能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信访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信访工作政策、法规;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信访局的工作部署,提出全县信访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社情民意调研,提出信访工作建议。
2、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来电、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3、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家信访局,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省信访局,州委和州政府领导、州信访局,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委办、县政府办批办、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
4、协调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案件。
5、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县对乡(镇)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做好全县信访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管理和转、交办理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内信访事项,人民网留言及书记、县长信箱。
7、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及两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牟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自2002年11月成立以来,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发〔2011〕6号)、《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县市党委群众工作局的通知》(楚编发[2011]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2011年8月25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牟定县委群众工作局,与县信访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三)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按照《关于核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人员编制〉的通知》(牟编字[2002]64号),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属参照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核定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根据2006年6月21日,牟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重新确定县级机关部分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牟编发[2006]10号),对县级单位人员编制重新确定如下:核定人员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2011年8月26日,牟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设立牟定县委群众工作局的通知》(牟编发[2011]9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牟定县委群众工作局,与县信访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县委群众工作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部门。核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委群众工作局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人员编制在县信访局内部调整使用。2013年1月25日,牟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下达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行政编制的通知》(牟编发[2013]4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下达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委群众工作局)行政编制3名。此次编制下达后,县信访局(县委群众工作局)有行政编制6名。根据2018年1月,牟编办通【2018】3号文件《中共牟定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调整明确县纪委派驻机构编制的通知,经牟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31次会议研究,县信访局调整划转纪委派驻机构行政编制1名,此次编制调整划转后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委群众工作局)有行政编制5名。年末有在职人员10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单位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机关工人编制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
退休人员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3.10万元,比2018年减少3.9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经费为列入收入预算总额。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3.10万元,比2018年减少3.9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经费为列入收入预算总额。其中:本年收入183.1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10万元(本级财力183.1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10万元,比2018年减少3.9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经费为列入收入预算总额。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83.10万元,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183.1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139.9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9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职业年金。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2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7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2019年度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4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到部门经济分类款级)
工资福利支出175.08万元(基本支出175.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3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92.51万元,奖金3.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8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3万元,住房公积金10.4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43万元(基本支出5.43万元),其中,办公费1.05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21万元,邮电费0.10万元,物业管理费0.07万元,差旅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2.23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2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减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90人次,接待费开支0.3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2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2019年省对下转移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2.0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19年中央配套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32.0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19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本单位无采购预算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83.10万元,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87.06万元减少3.9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经费为列入收入预算总额。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单位2019年没有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91万元,比2018年增加0.4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54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1万元,邮电费0.29元,物业管理费0.07万元,差旅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52.09万元,一是车辆数量1辆,价值25万元;二是其他固定资产27.09万元(按照资产的大类进行说明)。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附件:牟定县信访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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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信访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