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县人民政府党组班子通过深入查摆问题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研究制定了“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经州委活动办、省委第六督导、州委第23督导组审核同意,现将《牟定县人民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牟定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牟定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制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关制度规定的计划方案》和《牟定县人民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在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牟定纪检监察网全文公示;《牟定县人民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同时在《牟定县电视台》上公示,恳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反馈。
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统一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县政府党组班子共查找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四风”方面38个具体问题。7月17日至18日,县政府党组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了问题,剖析了根源,提出了初步整改措施。从6个方面对38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落实的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县政府党组班子及成员带头做起,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把专项整治作为狠刹“四风”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评判之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取信于民,惠及群众,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整改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着力整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学习风气不浓,党性修养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等问题。
1.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洞察力。切实把加强学习做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牢牢掌握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认识,在大风大浪面前坚持正确立场。抓好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和研讨,党组成员要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践行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制定方案,从10月起开始执行,长期坚持。
2.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健全完善县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除自觉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外,县政府党组坚持每个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与县政府常务会议相结合,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注重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看待、分析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问题。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政府班子情况通报会,总结工作,查找不足,交心通气,形成心齐气顺劲足的工作合力。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分管工作的政策法规,并做好读书笔记,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时,要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提前调研思考,准备发言提纲,增强学习研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不着边际、泛泛而谈。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制定政府领导班子情况通报会制度,并开始执行;9月底前健全完善党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学习计划,长期坚持落实。
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采取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方式,至少开展1次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讨论,使每一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切实解决独断专行、家长制、“一言堂”问题。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充分总结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制度、程序和方式,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坚持落实。
4.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积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活动,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其他党员的监督之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学习活动,县政府党组成员全程参加,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向组织报告思想、工作和纪律情况,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党性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方案,在今年民主评议党员时组织实施,长期坚持落实。
5.定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集中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由县监察局每季度对县政府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发现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重点加强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点的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对违规进行职务消费和转移地点、变换方式变相公款吃喝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一批典型问题,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牵头领导:余海潮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和12月底前集中开展两次检查,形成长效化机制,强化执行措施,长期贯彻执行。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着力整改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片面追求显绩,重发展速度轻发展质量、决策脱离实际,热衷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
6.坚持按科学发展规律和要求办事。坚决把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妥善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经济总量与结构、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牟定的县情出发,以群众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首要目标,坚持“三严三实”标准,以“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作为推动工作的根本方法,做决策、抓工作符合客观规律,体现牟定实际。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长远经济效益,杜绝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路边工程”,严防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对全县列入规划的工程项目作一次清理,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进行调整,立行立改,长期贯彻落实。
7.坚定不移地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落实。树牢“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把贯彻中央、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与立足实际结合起来,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对涉及城乡建设规划、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旅游项目开发、城市功能配套及公共服务项目、新农村建设、公路交通等,都要严格按照规划的标准、要求、内容实施,坚决纠正擅自调整规划、执行有偏差等问题,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等部门
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执行规划情况自检自查;12月底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长期贯彻落实。
8.健全完善政府系统绩效考核办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整治政绩观不正确,提脱离实际的口号、定脱离实际的指标,不计成本、违反规律,造声势、搞样板、刷墙面等问题。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综合考核办法,注重实绩内容考核,加大平时工作情况考核分值,避免年终突击补材料、搞应付,坚决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对现有“一票否决”考核项目进行清理,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牵头领导:余海潮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招商局、县审计局等部门
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进行部署;11月底前相关单位进行自检自查;12月底前进行专项清理检查,结合年终政府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进行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执行。
9.抓好重大项目推进落实。全面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三级联动审批工作制“四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牟定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全县投资项目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加快审批速度,缩短审批时限,投资项目审批提速30%以上。强化重大项目落地推进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项目落地中的困难问题。对2014年确定的42个重点在建项目、55个重点新开工项目、36个重点前期项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实行目标倒逼管理,确保重大项目序时推进。
牵头领导:刘 云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招商局和有项目审批权的县直部门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督查;10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10.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政府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推动工作,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多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执行到位。争取各方支持,整合各块资源,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节约更多的资金投向民生领域,县本级“三公”经费在去年的基础上压缩5%,民生领域投入占全年财政支出的70%以上。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12月底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长期贯彻落实。
11.强化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抓好政府执行力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政府领导带头,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对每一项工作、每一项部署都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立定脚跟、脚踏实地、狠抓落实,树立实干型班子形象。以整治庸懒散为重点,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率先垂范,带头实践,少用声音指挥、多用行动引导,努力做到解决问题“面对面”、富民惠民“实打实”、敢于担责“硬碰硬”、攻坚克难“肩并肩”,引导各级干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敢于担当、破解难题、用心工作,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2014年12月以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执行。
(三)树牢群众观点,办好为民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和政绩的根本标准,贯穿政府工作的始终,坚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上学、就医、养老、就业等群众忧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12.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关切,着力解决好上学难的问题。加快思源中学、县第二幼儿园建设,缓解城区居民子女入学难、入园难问题。创新教育人事编制和人事管理,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对人事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核定,一年一调整。完善牟定一中教育的激励机制,强化县财政的保障措施,将牟定一中优质教学奖励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充分调动和激励高中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人才培训和引进,充分利用华中师范大学与我县结对帮扶的机遇,加强教师骨干队伍培训,每年引进一批紧缺、特殊人才。改进绩效考核方式,对教师的绩效考核由一年一考核改为每月定期考核,强化过程控制和管理,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牵头领导:李翠萍、陈荣卓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时间要求:严格按照思源中学、县第二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目建设,确保县第二幼儿园在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在2014年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经县委常委会 会议审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13.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快县中医院扩建工程,健全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就便的医疗服务需求。高度重视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积极深化与昆华医院的合作交流,解决人才不足的困难,满足城乡居民就近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重点改革工作。
牵头领导:李翠萍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协办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方案,从10月开始组织实施。
14.加强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整合部门执法资源,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开展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差、市政设施滞后、绿化亮化管理水平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县城全民绿化行动,10月底前完成县城破损街道修复。完善交通标识,开展停车泊位管理,专项整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县城交通安全畅通。加大环卫投入,完善环卫设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场秩序“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做到重要路段机关事业单位分段包养,每季度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改善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协办单位:县工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爱卫办、县文明办、共和镇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2014年8月制定完善相关方案,启动综合整治工作;10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整治,根据综合整治的成效,适时组织抽调人员开展阶段性综合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15.集中研究化解县城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对县城建设征地拆迁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逐项落实征地协议承诺事项,制定出台留地安置小区建设相关规定和补助办法,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共和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 会议审定实施,长期坚持落实。
16.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大农田水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建设项目,持续改善山区、半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民宗局、县扶贫办等部门
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计划,长期坚持落实。
17.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县畜牧交易市场搬迁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对县城周边、龙川河沿岸墓碑石材经营户进行集中清理搬迁。扎实推进县城护城河污染治理工作,扩大城乡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覆盖面,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持续开展绿化造林活动,加大水源涵养林、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强主要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扎实抓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农村污染源治理工作。从严控制和审批采砂石场,规范日常监管,依法整治私挖乱采、无证开采和违法排污行为。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农办、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共和镇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制定完善相关计划,分类开展专项整治,长期坚持落实。
18.切实解决好农村群众的通行问题。抓好17条147公里通村公路硬化工程,未开通客运班线的村委会,经对通村公路进行安全评估后,具备条件的在今年9月底前开通客运班线。
牵头领导:余海潮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动工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并完成安全评估,9月底前开通客运班线。
19.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积极争取扶贫片区开发项目,重视增收产业培植,突出精准扶贫,增强贫困村组的造血功能。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
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制定完善相关规划,长期坚持落实。
20.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实施好城乡环境提升行动计划,抓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综合施策,建设和谐人居环境。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办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12月底前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落实25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21.研究解决公墓建设中普通墓穴少、群众反映大等问题。回应群众呼声,针对群众反映入葬公墓成本高等问题,对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调研,完善公墓建设,启动扩建一批低价位墓穴,解决城区困难群众去世后入葬公墓难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牵头领导:毛德勇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时间要求:2014年8月开展集中调研;9月底前完成公墓建设规划;12月底前新建普通型、低价位公墓600冢,全面整改落实。
22.加强处突维稳力量建设,增加城区巡防密度,增强群众安全感。
牵头领导:毛德勇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人员招聘和训练工作;9月底前完成整改落实。
23.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问题。按照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对现有行政审批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规范和简化备案、核准的范围、程序,对国务院和省州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落实到位,力争审批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压缩1/3以上。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督查力度,强化对窗口进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有效解决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不充分、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两头受理,互设前提条件等问题,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打造利民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牵头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编办
责任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方案;12月底前集中开展整改落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坚持执行。
(四)贯彻整风精神,带头正风肃纪。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排查、摸清情况、抓紧整改,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4.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制定更为严格的发文程序,凡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必须经县长或分管副县长签发,对上级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要求的,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能通过电话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加强会议控制和统筹,凡未列入年初会议计划的全县性会议,原则不予召开,列入计划的会议由县政府办统筹安排,尽量合并。通知乡镇长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县长同意,通知副乡镇长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分管副县长同意。严格执行5月无会月制度,在此期间一律不召开会议。积极改革会议形式,鼓励开短会、开现场会、开专题办公会,每次会议只安排一名领导主讲,对同一工作不进行重复安排。
牵头领导:李春俊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督查;10月底前完成清理;12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5.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严格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或已明令取消的节庆、论坛、展会、晚会等活动,一律不再举办。各乡镇、县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原则上不得与企业联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严格控制出席人员,经批准举办的各类活动,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出席,其他县级领导一般不出席。严格活动经费管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不得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摊派、转嫁费用和拉赞助。县内建设项目未经批准不得举行大规模的开工庆典和竣工典礼,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得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庆典活动。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督查;10月底前完成清理;12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6.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表彰项目。加强对检查考核评比表彰项目的管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展。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批准的外,不得新增检查考核评比表彰项目。健全完善检查考评办法,取消报刊杂志征订、信息报送、制作展板、悬挂标语口号、要求配备经费人员等属部门业务工作范畴的考核内容,坚决克服考核中的形式主义,扭转考核中的文来文往和变相考核材料的现象。大力压缩考评时间,各种责任书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评比,不得多批次交叉重复进行,县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工作检查考评,不得强行要求被考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陪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表彰事项必须按程序送审,不得越级报批。严格控制表彰奖励活动,除全局性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外,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除年度考核和阶段性工作表彰外,其他各类表彰活动原则上每5年1次。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督查;10月底前完成清理;12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7.狠刹“舌尖上的浪费”和“车轮上的消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整治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公务接待标准,细化公务接待管理措施,深入整治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严厉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未粘贴公车标识,公车私用等情况。对“三公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公开公示和动态监控,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严肃财经纪律,定期开展专项审计,节约行政成本。坚决清理超标准占有办公用房问题,坚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牵头领导:余海潮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接待处
时间要求:2010年10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方案,完成部署,11底前集中开展整顿,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坚持执行。
28.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程序,严格办事时限,规范服务行为,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县政府班子成员带头对自己分管、联系的部门职责、职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具体流程、具体审批人、办理时限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惩处一起,并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牵头领导:余海潮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整顿,全县上下联抓联查联改,列入经常性工作,长期贯彻落实。
29.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着力解决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牵头领导:余海潮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进行部署;11月底前相关单位开展自检自查;12月底前组织专项检查,查处存在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执行。
(五)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正视县政府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痛定思痛,举一反三,以案促教、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认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注重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各种消极腐败行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30.严格落实县政府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政府党组班子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政府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党组负责人每半年与班子成员开展一次交心谈心,每年同政府部门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立足抓早、抓小,及时沟通思想,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责任领导:赖有常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长期贯彻执行。
31.严格落实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主动与分管部门一起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每年到分管部门讲授一次廉政党课,每半年同分管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并加强对分管部门“一把手”的日常监管,坚决纠正工作中的“潜规则”、“惯例”,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长期贯彻执行。
32.健全完善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完善谈心谈话、党内民主集中制、财务管理、经费审批等系列制度,改进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制度,杜绝临时动议,上会议题提前1周报县政府审核,会前充分酝酿、相互沟通,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安排事项,组织县政府班子成员实地踏勘,充分论证再行上会决策,对新增预算财政资金安排超过500万元以上报县委常委会 会议审定,重大事项按规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
责任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长期贯彻执行。
33.加强政府系统廉政教育。以全州“4·12”案件和今年以来县内发生的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建设牟定县廉政教育基地,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对杨红卫、彭宪琪等犯错误的深层次原因进行认真分析,警醒教育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净化圈子,守住底线,端正行政行为。
责任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档案局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长期贯彻执行。
34.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从严监督部门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重要事项决策等权力运行,严格实行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资金运作、施工操作相互隔离,严禁工程建设领域擅自变更投资和增加投资,坚决查处变相逃避招投标、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从严查处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中打招呼、搞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形成震慑。
牵头领导:余海潮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住建局、县审计局
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长期贯彻执行。
(六)注重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深刻查找“四风”产生的客观因素,总结提炼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抓建章立制,查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紧扣整治“四风”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继续坚持,着力抓好落实;按照简便易行、于法周延的要求,对制度缺位的,研究建立新的制度,切实发挥制度在作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35.坚持和深化随机调研制度。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和交通不便、平时去得少的地方,少看“前院”和“盆景”,多看“后院”和“死角”,面对面与群众倾心沟通交流,倾听群众的心声,坦诚相见、真心实意听取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让开门纳谏成为常态化。坚持轻车简从搞调研,制定和细化落实措施,对随机调研的内容、路线、选点、对象等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蹲点调研,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县政府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驻村不少于7天,帮助所联系村委会解决1—2件实际问题,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超标准超规格招待,按标准主动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费,不接受宴请、纪念品或土特产。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要求:在2014年10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贯彻执行。
36.建立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认真落实县级领导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组织力量开展积压矛盾调处工作,积极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县政府班子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来信,面对面听取和解决群众诉求。在各乡镇、村委会和县直部门设立意见箱,巩固和完善网上信访工作。
牵头领导:毛德勇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
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完成部署;12月底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37.健全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细化决策权、执行权,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政府党组工作制度》,定规矩、讲程序、重规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出台《牟定县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牟定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投资责任和风险约束,坚持杜绝随意变更项目设计、超标准建设、擅自扩大投资规模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牵头领导:赖有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12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贯彻行。
38.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制度。制定出台牟定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出台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善“三公”经费管理措施,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促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牵头领导:李春俊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接待处、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长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以上整改措施,由赖有常同志负总责,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领导要协助配合牵头领导抓好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有落实责任。牵头领导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召集责任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细化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完善工作措施,列出整改时限,切实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整改事项有人认领、有人负责,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措施,及时交办落实。整改方案报审同意后,及时印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统筹,县人民政府党组召开一次整改任务交办会,将整改事项一一交办到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行动计划、推进措施、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担当精神,立行立改、不等不拖,真改、实改、快改,改出成效,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打下好的基础。
(三)完善“台账”管理,务求工作实效。制定的38条整改措施,任务分解下去后,每条都要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相关单位、部门要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解决问题进展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开展的整改工作,要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整改清单”要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审查。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实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纵容。
(五)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中央关于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让群众了解,请群众监督。通过牟定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等,将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媒体、舆论和社会监督。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决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县政府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将个人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在班子内部进行公开。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真正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整治内容:机关病现象突出,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在政务服务中,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用语不规范,接待群众不耐心,讲解政策不认真,化解矛盾不到位;工作落实推诿扯皮,有困难绕着走,有好处争着抢,工作效率低下,能拖就拖,宁慢不快,工作要待遇,落实讲条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具体措施:认真落实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四项制度”,狠抓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执行情况督查,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和考评力度,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站)服务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督促全县各单位建立健全热情、周到、规范、便捷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并通报典型违纪违规行为。通过整治,促进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牵头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四)坚决整治“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整治内容: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其它隐性福利等。
具体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规范津补贴规定,对全县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防止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隐性福利现象抬头。按照《牟定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实施办法,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对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审计力度,严防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乱发奖金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赖有常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
整治时限:2014年10月
(五)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
整治内容: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用公款支付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
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出台《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督导检查、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和招商引资接待行为,杜绝用公款参与高消费、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现象。制定出台《牟定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报销标准,落实监管责任,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审批文化节、论坛等活动,坚决杜绝利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责任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六)坚决整治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问题
整治内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豪华装修办公室、配备高档办公家具,超标准配备办公室,多处占用办公室,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退休或工作变动后不及时腾退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长期占用、借用下属单位用车,豪华装修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
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牟定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范办公用房规划建设、权属登记、管理使用、维修改造等工作。严格执行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审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违规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将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加大对各单位不按要求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力度,严肃整治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牵头领导:刘 云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公车办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七)坚决整治“三公”经费支出过大问题
整治内容:“三公经费”支出过大。
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州县实施办法,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按月公示制度,细化公示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及《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公务接待标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问题。完善经费审核机制,开展财政、审计监督,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确保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对执行因公出国(境)各项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赖有常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八)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内容: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办理行政审批、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行为;出台“土政策”、限制干扰执法、纵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问题;涉法涉诉中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问题。
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加大对干部职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领导生活待遇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规定的问责力度,规范干部职工行政行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分包转包等违规问题整治力度,按照“决策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管严格”的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实行流程控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层次管理、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堵塞招投标管理漏洞。
牵头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审计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九)坚决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
整治内容:违背科学发展观,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虚报浮夸,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
具体措施:制定出台《牟定县重大项目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决策听证、专家咨询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督促纠正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入开展数字造假和虚报浮夸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制定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文化节、运动会举办行为,坚决查处违规问题。
牵头领导:赖有常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十)坚决整治基层干部“走读”现象
整治内容:基层干部自由散漫、无故旷工、不安心工作、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擅离职守,工作日晚上唱“空城计”等“走读”行为;乡镇领导干部因“走读”来去匆匆,公车私用问题;乡镇领导干部脱岗,突发事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问题。
具体措施:加强思想教育,严明上班纪律和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宿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干部日常考勤、去向告知、应急联动和督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遇急、难、险、灾等重大事件必到现场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为,有效遏制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等不良风气,形成干部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塑造基层机关良好形象。
牵头领导:赖有常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人社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十一)坚决整治违规收受“红包”问题
整治内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问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等问题;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受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问题。
具体措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形式收集案件线索。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教育;对线索清晰的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对查实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实现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牵头领导:赖有常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检察院、县人社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十二)坚决整治机关“庸懒散”问题
整治内容: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散漫,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上班期间逛街、吃早点、买菜、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从事不务正业的活动。
具体措施: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坚决进行问责;建立健全巩固作风整治成果、提升机关效能的长效机制,营造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牵头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人社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十三)坚决整治项目建设中高估冒算和超计划投资问题
整治内容: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在工程结算时“注水”造假;“中小标干大工程”,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设计,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先斩后奏,既成事实,导致工程造价失控而超投资计划。
具体措施:制定并严格遵循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程序和制度,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加大依法打击力度,让失信者付出代价。严格项目审批和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严厉杜绝不批就建、少批多建行为。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提高地勘基础资料的准确度,积极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及时纠正设计中的缺陷和失误,减少和杜绝设计变更。对确需变更的工程及时做好签证,对价款进行合理确认,对增加投资10%以上的变更项目,要经建设单位班子集体讨论审查确认,并及时报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实地审查确认,以防止施工单位通过变更签证来增加投资。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企业一律记入“黑名单”,不准参与县内任何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
牵头领导:赖有常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二、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一)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整治内容:在服务群众过程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应该帮助群众解决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皮球”;工作纪律涣散,随意离岗,群众办事找不着人;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集中治理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具体措施:专项整治不吃请就不办事的问题,对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规定,加大对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等问题问责力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与企业和群众联系的渠道,规范投诉举报办理程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受理、查处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加大对党政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厉的惩处来巩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成果。织机关干部走访基层听民意、解民忧,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人社局、县信访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二)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整治内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中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捆绑式服务;业务审批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
具体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设立专项举报电话,采用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查处,从而取得以治促改、完善监督、群众满意的效果。
牵头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人社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三)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整治重点: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粮种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
具体措施: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平台等媒体定期通报农村低保、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等各类惠民政策及享受待遇的具体条件、申请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建立低保、救灾救济资金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投诉举报制度、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采取乡镇自查、县级抽查方式,清查群众反映的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及“勒、卡、要”等不正之风,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加强对惠农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分配安排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行为,坚决查处各类惠农政策落实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领导:赖有常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四)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
整治内容:党政机关及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具体措施:深入开展拖欠群众款项、克扣群众财物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督促欠款单位及责任领导限期研究解决。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制度,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及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余海潮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五)严肃整治执法不公,野蛮粗暴执法的问题
整治内容: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执法态度粗暴等。
具体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执法巡视、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发现的执法不公、野蛮执法等行为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开展执法大检查,对已办结案件进行检查,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评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推进审务、检务、警务等执法司法公开,让执法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牵头领导:毛德勇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法制办
协办单位:有行政执法权的县级部门
整治时限:2014年12月
(六)严肃整治医疗卫生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整治内容:医生开单提成,开大处方;违规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过低;违规参与推销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等。
具体措施: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用药人员予以警告谈话、医德考评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进一步规范与落实接受大型检查、使用贵重药品、使用高新技术、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等患者知情告知制度,重点纠正医疗机构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限制选择高新技术等行为;对在医疗服务中借证看病、虚开处方、不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违规套取新农合,医药购销过程中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网外采购非中标药品的人员,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领导:李翠萍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人社局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
三、整体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一)摸清底细,制定方案(2014年8月20日前)。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认真梳理分析“四风”突出问题的基本情况和症结,逐项对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部署要求,逐一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行动计划、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对我县已经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二)全面推进,狠抓落实(2014年10月底前)。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轻重缓急,对准突出问题,从具体的事情入手,分批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年内见成效。
(三)检查评估,监督问责(2014年12月底前)。通过专门机构督查、信访反映、明察暗访、群众评价等方式,对各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强化正风肃纪,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对中央和省州党委、县委确定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责任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将整治工作方案于8月30日前报县政府审定。要严格落实要求、加快工作进程,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
(二)要强力推进自查自纠。全县政府系统各部门要对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及要求,主动对号入座,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担当精神,立行立改、不等不拖,真改、实改、快改,改出成效,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打下好的基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要于每月月底形成书面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三)要始终坚持开门整改。要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对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公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让群众了解,请群众监督。要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惩处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让群众看到整改成效。
(四)要切实加强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各单位要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要加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制度成为摆设,成为“稻草人”。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要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