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县情概览 >> 投资牟定 >> 正文

财政扶持及奖励政策

日期:2015年08月21日   作者:   来源:县招商局    点击:[]

(一)从2013年开始,州级财政每年对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在上年的基数上增长10%进行安排,用于园区以奖代补和融资平台、基础设施建设。 (二)培育重点骨干企业。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5亿、10亿、20亿、50亿、100亿、200亿元的企业,州级财政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上台阶奖。

(三)从2013年开始,州级财政每年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0%进行安排。

(四)对纳入工业园区发展建设的重点骨干企业,每年在申报中央、省、州级的扶持项目时,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报,重点推荐。

上一条:土地政策
下一条:税收优惠政策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