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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办成一件事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常见问题解答

日期:2026年03月06日   作者:牟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来源:牟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点击:[]

问题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答:1.主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房产、收入限定申请家庭在申请区县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区县住保部门规定标准,以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住保部门规定标准的。

3、财产限定申请家庭财产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拥有的非住宅、车辆及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及其他资本投资。其中: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高于当地区县规定的标准。

4、没有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包括云南省内所有区县的保障性住房)

注意事项:只要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云南省公租房。

问题二:公租房申请方式?

答:申请人可以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或一部手机办事通登录之后,在线搜索公租房一件事,选择区县之后,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请。

问题三:公租房申请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每个区县需要的交件材料不一致,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咨询。

问题四:哪些属于公租房违规行为?

答: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6、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而未如实申报的;

7、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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