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发展改革局 >> 其他信息 >> 正文

牟定县智慧城市(数字大脑 数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作者: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1﹞6号)的要求,云南中韬龙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牟定县财政局委托,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对楚雄州牟定县智慧城市(数字大脑、数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所提供的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机构及人员组成情况: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价格管理股、能源股、政策法规股、社会发展股、地区经济与农村经济发展股、工业经济股、粮食和物资管理股、易地扶贫搬迁股。截至2025年7月,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30人。

主要职能职责: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提出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监测预警宏观经济运行,提出调控建议;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外资利用;推进区域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研判经济安全风险;衔接社会发展规划与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贯彻价格与能源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楚雄州牟定县智慧城市(数字大脑、数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区位: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牟定县数字大脑建设平台、牟定县智慧城市大数据指挥中心、牟定城市安全中心、N类智慧运用。

项目总投资:42479.78万元。其中:专项债券20000万元。本批次发行专项债券10600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绩效评价目的、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一)绩效评价目的

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提出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监测预警宏观经济运行,提出调控建议;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外资利用;推进区域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研判经济安全风险;衔接社会发展规划与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贯彻价格与能源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开公正原则。客观、公正,数据资料真实正确,标准统一,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评价指标体系

1.建设类项目绩效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设置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成果、应用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5分、25分、30分、30分。在此基础上将其分解为21个二级指标(立项合规性、绩效目标明确性、资金匹配合理性、技术方案可行性、公众参与度、资金到位率、资金执行率、招标采购合规性、建设进度符合率、质量安全控制、平台功能实现率、数据共享与互通、硬件设备达标率、系统稳定性、交付及时性、业务协同效率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公众服务便捷性、数据安全保障、经济效益、社会满意度)。

2.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首先对项目的成本和效益进行鉴别,分析调整后确定;其次对确定的项目成本与效益进行比较,分析项目的有利程度。

2.比较法:(1)历史比较:将某一类支出或项目的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了解其历史上的变化情况。通过历史数据的排列,显示其发展趋势,了解各种因素的不同时期的影响及项目的不足;(2)综合比较:在多种指数计算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权数计算出综合指数。

3.因素分析法:将影响投入和产生的多项因素罗列分析,并将投入产出比进行计算。尽量对各相关因素进行量化计算,根据其不同的影响程度进行排序。

4.公众评判法:对于某些财政支出,无法用指标计量其效益,通过向项目单位、人员询问,并对社会公众进行问卷或抽样调查以评判其效益。

5.其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事务所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开展前期调研,到项目单位询问,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项目单位沟通完善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绩效评价方法,设计资料清单,制定本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

对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根据相应的绩效评价方法,对项目进行分析评价;分别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通过访谈的形式,了解项目满意度情况,根据有效问卷分析受益群体满意度。

3.分析评价

(1)根据项目立项、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项目资料;

(2)根据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作出评判。

(4)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项目在资金分配、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及社会效益等方面表现良好,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并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但项目绩效自评资料不完整,未提供公众需求调研报告、听证记录及审计报告,且项目未按期竣工验收,缺乏定量数据支持。

依据项目绩效评价计分方法,评价满分100分,由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质量及效益实现部分构成。经评价组考评打分,项目评价综合得分为73分,评价等级为“中”。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立项合规性: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及立项程序规范性,立项依据充分性包括: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立项程序规范性包括: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有对应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项目符合省级智慧城市规划且履行可研审批得3分,否则不得分。

本项满分3分,考核得分3分(立项批复、可研报告齐备)。

2.绩效目标明确性:反映绩效目标合理性及绩效指标明确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包括:项目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匹配;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绩效指标明确性包括: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阶段性绩效指标。设定量化指标(如数据共享率、响应效率提升)得3分,未量化扣2分。

本项满分3分,考核得分3分(有审核意见文件)。

3.资金匹配合理性:反映预算编制科学性及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包括: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按照标准制定;测算过程清晰;依据充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资金分配合理性包括: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专项债券资金预算与建设需求匹配度≥90%得3分,每低10%扣1分。

本项满分3分,考核得分3分(该专项债券项目在资金结构、到位计划、偿债能力、现金流平衡性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均表现出较强的合理性,符合“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要求,具备较好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技术方案可行性:是衡量项目是否具备科学、可靠、可持续实施能力的关键维度。该指标需从技术成熟度、系统架构、数据能力、安全性、运维支撑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技术方案能够支撑智慧城市长期稳定运行。技术方案通过专家论证且符合国家标准得3分,存在重大缺陷扣2分。

本项满分3分,考核得分3分(有初设文件及批复,通过论证)。

5.公众参与度:评估项目在决策、实施和运营全过程中,公众(包括居民、商户、社区组织等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保障程度。衡量项目的社会包容性和民主性,确保公众意见被合理吸纳,减少实施阻力,提升项目社会接受度和长期可持续性。前期开展公众需求调研且采纳合理建议得3分,未开展扣2分。

本项满分3分,考核得分1分(未见调研报告、听证记录,本项扣2)。

(二)过程管理

1.资金到位率:反映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到位资金的比率,衡量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的及时性和充足性。确保项目资金按计划落实,避免因资金不到位导致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专项债券资金及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得5分,每低5%扣1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截至2024年1月31日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明细10600万元已全部拨付)。

2.资金执行率:反映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与到位资金的比率,衡量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形成有效支出,避免资金沉淀或挪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与建设进度匹配度≥90%得5分,每低10%扣1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0分(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应于2024年9月30日完工,2025年5月31日整个项目专债资金使用率仅为50.97%)。

3.招标采购合规性:评估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确保程序规范、竞争充分、结果公正。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质量。依法依规招标且无投诉得5分,发现1例违规扣2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招标采购在程序上基本合规,具备完整的开标、评标、定标流程,中标人确定依据充分)。

4.建设进度符合率:建设进度符合率是指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吻合程度,反映项目执行的时效性和计划管理水平。该指标用于评估项目是否按既定时间节点推进,是否存在延期风险。按计划完成节点任务(如平台开发、硬件部署)得5分,每延迟1个月扣1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0分(监理报告、项目时间节点规划计划进度表甘特图(一期)除智慧发改、公路治超系统、智慧粮仓外已经基本实施完成,截至2025年7月22日已完成工程量的95%以上,还有部分内容在调整、完善中,超出完工日期5个月以上)。

5.质量安全控制: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实体质量达标、安全生产零事故。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防范质量缺陷和安全事故风险,维护公共利益和施工人员安全。建立ISO9001等质量认证体系,制度覆盖设计、施工、验收全流程,责任明确到人。验收合格率100%且无安全事故得5分,发生1次质量/安全事故扣2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质检报告、安全台账、货物合格证齐全,无安全事故)。

(三)产出成果

1.平台功能实现率:是指智慧城市平台实际完成的功能模块数量与规划功能模块数量的比率,反映平台建设的完整性和需求满足程度。该指标用于评估平台功能开发的进度和质量,确保系统能够按设计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能力。完成合同约定功能(如数据归集、应急指挥)得10分,每少1项核心功能扣2分。

本项满分10分,考核得分10分(测试记录、系统测试报告:已完成合同约定功能)。

2.数据共享与互通:是衡量智慧城市各系统间数据整合、交换和协同应用能力的关键指标,反映城市数据要素的流通效率和价值发挥程度。该指标评估数据能否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间高效流动并支撑业务协同。接入部门数据≥90%且接口标准统一得5分,每低10%扣1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已完工程实现全量数据共享、验证型数据共享、指定查询数据共享等多种数据共享方式)。

3.硬件设备达标率:是衡量智慧城市建设中各类硬件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数量要求和部署标准的综合性指标,反映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性和可靠性。服务器、大屏等设备参数符合招标要求得5分,1项不达标扣1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城市运营信息基础平台与城市安全中心建设(一期)各系统验收合格)。

4.系统稳定性:是衡量智慧城市平台持续可靠运行能力的关键指标,反映系统在指定条件下维持正常服务水平的综合能力,包括可用性、容错性和故障恢复能力。平台无故障运行时间≥99%得5分,每低1%扣1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在1小时内排除普通故障,2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特大故障)。

5.交付及时性:评估项目在排水管网监测、运维管理、应急调度等方面智能化技术的应用程度及效果。衡量项目数字化转型成效,提升排水系统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实现专项债券资金投资的可持续价值。项目按期竣工并移交得5分,每延迟1个月扣1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0分(《实施方案》:本项目建设期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四)应用效益

1.业务协同效率提升:是衡量智慧城市平台打破部门壁垒、促进跨部门业务协作成效的核心指标,反映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实现的行政效能提升程度。部门协同办事效率提升≥30%得5分,每低5%扣1分(需对比基线数据)。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2025年业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间10分钟比2024年业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间30分钟,提升66%)。

2.城市治理水平改善:是衡量智慧城市建设对城市管理效能、公共服务质量和市民满意度提升效果的综合指标,反映数字化手段对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促进作用。事件处置响应时间缩短≥50%(如防汛、舆情)得5分,未达标不得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牟定县通过“治理通”平台实现了城市治理的数字化、网格化、高效化,尤其在违停治理、市容整治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执行力和响应速度。治理过程中体现出人性化、专业化、可视化的特点,整体治理水平较高且持续改善)。

3.公众服务便捷性:是衡量智慧城市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服务的易获取性、高效性和满意度的综合性指标,反映“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地成效。上线便民服务(如“一网通办”接口)且使用率≥80%得5分,每低10%扣1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高登录成功率,多终端、多系统兼容,全天候服务支持,跨部门、跨区域覆盖,系统稳定性强)。

4.数据安全保障:是衡量智慧城市系统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能力的核心指标,涵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和销毁各环节的安全管控水平,反映城市数据资产的安全防护效能。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及以上)得5分,未通过扣3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第三级数字牟定智慧云平台系统备案)。

5.经济效益:是衡量智慧城市建设投入产出比的核心指标,通过量化分析项目对城市经济增长、财政节约和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评估数字化投资的综合经济价值。节约财政支出或带动产业投资≥500万元得5分,未达标不得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0分(未提供审计报告、企业投资证明,本项不得分)。

6.社会满意度:是衡量智慧城市建设成果被市民、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认可程度的综合性指标,反映数字化服务与城市治理的公众接受度和获得感。公众满意度≥90%得5分,每低5%扣1分。

本项满分5分,考核得分5分(公众满意度问卷,满意度94.6%)。

五、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严重不规范,收入确认违反准则,虚增收入及利润

数字公司频繁通过“无票收入”确认与冲销方式处理专项债资金(如2024年10月确认1702万元收入后次月冲销并重新开票入账),错误地将专项资金计入营业收入而非“专项应付款”,导致收入及利润虚增,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

2.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财务基础薄弱,对专项资金核算规则理解不足

数字公司误将专项债资金计入收入或往来类科目(如2025年2月账务调整显示“应计入专项应付款”),暴露出财务人员对专项资金核算规则缺乏基本理解。

3.发票管理与业务实质脱节,税务风险高

两家公司均存在大额发票集中开具(如智慧科技2025年4-6月开具3484万元发票)、无匹配服务进度或验收证据的情况,业务真实性存疑,易引发税务稽查。

4.资金沉淀严重,执行效率低下,实物工作量不足

截至2025年6月,数字公司“专项应付款”科目沉淀资金达1.095亿元,智慧科技也曾闲置资金5181万元长达9个月。资金未及时支付至最终供应商,形成实物工作量不足,违背专项债政策要求。

5.项目延期未提供说明

项目未按时竣工,且无相关延期说明。该项目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开工,工期2年,应于2024年9月30日竣工,但截至目前,项目仍在建设,单位对项目延期并未出具任何延期说明。

6.专项债券资金沉淀严重,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触发多重风险

具体表现:项目原定2024年9月30日完工,截至2025年5月31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仅50.97%(结余资金5197.43万元),不符合《楚雄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项目开工9个月内资金支付率不得低于75%”规定。

六、相关建议

1.立即规范会计核算,将专项债资金准确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

停止无票收入确认及冲销操作,将专项债资金全额调整至“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确保账务处理符合《专项债资金管理办法》及会计准则。

2.彻查资金流向,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无实质资金划转

全面追溯资金最终去向,穿透至实际供应商(如紫光、联通等),立即停止与智慧科技等关联方之间的无实质资金划转,并补充完善合同、审批及履约证明。

3.加快资金支付,优化流程,直接支付至最终供应商

优化支付流程,直接向项目施工方及服务商支付款项,减少中间环节,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资金闲置和支付滞后。

4.强化发票与业务真实性管理,完善合同与履约证明

严格按服务进度、验收结果开具发票,完善业务链证据(如合同、工作量确认单),杜绝集中补票行为,降低税务风险。

5.启动内部审计与制度整改,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纠正所有错误账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重点规范资金审批、关联交易及合同管理流程。

6. 主动向上级报告问题,准备应对审计与财政检查

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主动报告资金管理问题,提前准备应对审计、财政稽查及税务检查,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违规。

7.针对合同签订与开工时间间隔过长、项目未按时竣工问题,责令项目责任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整改方案。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延迟,需赔偿施工单位停工损失;若因施工单位责任,则按合同约定扣减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共同签署工期延期补充协议,明确新的竣工时间及违约责任。

8.未来新建智慧类项目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植入“三同步”机制:(1)技术方案与资金支付节点同步设计;(2)数据标准与部门权责同步确认;(3)建设进度与债券发行周期同步匹配。

七、绩效评价报告使用限制

本评价报告仅供委托人为牟定县智慧城市(数字大脑 数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管理目的使用,未经委托人、相关政府部门及绩效评价机构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法规需要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1.楚雄州牟定县智慧城市(数字大脑/数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2.社会满意度问卷统计表


下一条:关于牟定县江坡镇米村村民委员会河外村民小组15户群众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建设项目建议书变更的批复(牟发改投资〔2025〕16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