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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牟定县江坡镇米村村民委员会河外村民小组15户群众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建设项目建议书变更的批复(牟发改投资〔2025〕16号)

日期:2025年08月30日   作者: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

牟定县江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江坡镇米村村民委员会河外村民小组15户群众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江政请〔2025〕47号)已收悉。江坡镇米村村委会河外村民小组位于江坡镇西部,全村共有农户56户,总人口285人,其中有15户群众住房地址出现了地质灾害险情。经省自然资源厅评估认定,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的15户群众住房地址为地质灾害隐患点。2025年经国家自然资源部批准,同意选址实施米村村委会河外村民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15户群众异地集中搬迁项目。经研究,同意实施牟定县江坡镇米村村民委员会河外村民小组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坡镇米村村民委员会河外村民小组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坡镇米村村委会河外村

三、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9月-2026年3月

四、项目建设单位:江坡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5户群众住房面积约6000平方米及其附属设施;新建村集体养殖畜圈面积约6067平方米;新建村文化活动广场面积约8000平方米;新建村间道路4条约12000平方米;新建村集体农作物晾晒堆场面积约16000平方米等附属设施建设。

七、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90万元,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财政配套315万元、村民自筹375万元(每户自筹25万元)。

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2508-532323-04-01-288372

九、效益分析:项目实施既符合当前地质灾害避险安置要求,能有效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还能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8月26日批复的(牟发改投资〔2025〕15号)项目建议书文件同时废止。接此批复文件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并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环评、土地、林地等审批要件,待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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