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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牟办通〔2024〕7 号)要求,我局认真对反馈问题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缓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监管落实还不到位。督察报告指出:楚雄州废弃矿山历史欠账问题依旧存在。全州共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 394 个,占损面积 606.82 公顷;已开展修复图斑 122 个,修复治理面积 217.16 公顷;尚未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 272 个,未修复图斑总面积约 389.66 公顷。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不到位,部分已修复的矿山修复效果不佳,植被成活率低,管理维护不到位。牟定县涉及历史遗留矿山7个。

二、整改措施

1.围绕州级下达的年度修复计划任务,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3年完成修复敏感区历史遗留矿山4个,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及查缺补漏工作。

2.加强对持证在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监管。督促矿业权人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时,对未编报方案或未足额预存复垦费用的,一律不予办理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

3.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乡镇加强对在产矿山扬尘污染监管,督促在产企业依照环评报告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采取雾炮、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和控制扬尘污染。

三、整改完成情况

1.修复治理情况。全县7个历史遗留矿山,纳入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3个(分别是:牟定县共和镇朱家山蚂蝗箐采石场、牟定县共和镇陡石岩采石场、牟定县橄榄平高岭土矿、牟定高岭土矿),2023年12月底已完成修复,通过县级相关部门评估后报至省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核认定,录入自然资源部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并通过自然资源部认定,已完成销号。纳入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4个(分别是:牟定开福矿业有限公司安乐乡银贡山铁矿、牟定长熙矿业有限公司新田铁矿和蟠猫洗澡河采石场),2024年10月底已完成修复,已通过州、县两级相关部门评估验收,待录入自然资源部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通过自然资源部认定完成销号。2025年6月,再次对已修复矿山进行实地核查,除少部分树木未成活外,大部分长势良好,现已进行了补植补种,并落实了管护责任。

2.全面加强对持证在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监管。对持证企业均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县自然资源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3.加强对在产矿山扬尘污染监管。自然资源部门依据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在开采和修复过程中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全面加强粉尘扬尘管控。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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