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122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由党的牟定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牟定县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牟定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由牟定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牟定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牟定县委和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县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出乡镇监察机构的领导。
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和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律咨询中心)、组织部(派驻〈派出〉干部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政策法规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设有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包括: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4个巡察组和县巡察研究和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彰显。
(二)坚守挺纪在前、监督从严工作理念,纪律作风教育约束、保障激励效能持续释放。
(三)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工作有形有效覆盖进程不断加快。
(五)抓实党纪学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铁军品质更加过硬。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4242115.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42115.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48217.22元,增长6.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8217.22元,增长6.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4242115.48元。其中:基本支出21685655.75元,占总支出的89.45%;项目支出2556459.73元,占总支出的10.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10787.22元,增长5.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82947.84元,增长8.41%;项目支出减少472160.62元,下降15.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本年支出合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85655.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99223.43元,占基本支出的8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6432.32元,占基本支出的10.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556459.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2057259.73元,主要用于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工作、县委巡察工作、纪委全会、案件查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核查等业务支出。
2.大案要案查处支出3992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
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42115.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10787.22元,增长5.26%,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本年支出合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3250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1%,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单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纪检监察办案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254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8%,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等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809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增加。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89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0.00元,决算为45029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7537.13元,增长160.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8316.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15%,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69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64%,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5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8316.9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220.14元,增长1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000.00元,增长30.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000.00元,增长30.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29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7537.13元,增长160.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8316.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69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5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8316.9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220.14元,增长1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000.00元,增长30.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000.00元,增长30.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购置公务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二是随着车辆使用年限及使用频率的增加,车辆维修、保养、然油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也随之增加;三是由于省州到牟定开展指导、检查工作次数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1辆应急保障车辆由于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率高,行驶平顺性,动力性下降,油耗及维修费用高,经常出现故障,影响正常公务使用的同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牟定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和《牟定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报废后更新购置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公务交通出行和办案车辆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其他县市纪委监委到我县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6432.32元,比上年增加601589.62元,增长35.71%,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开展巡察、专项整治、案件查办等工作任务较上年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375454.16元,其中,流动资产55106.01元,固定资产2320348.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6387.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5083.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8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83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4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42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83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83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