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要求,牟定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于2025年9月22日依法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并在云南省集体土地征收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了征地前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正公告事项
在开展牟定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征地前期工作中,因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和工作上的疏忽,安置方案中安置方式有误,该项目不涉及占用耕地,不涉及安置具体农户,不适用社保安置方式。为切实维护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现发布更正公告,对上述情况予以更正。
在今后的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中,牟定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的征地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公开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前期工作认真、严肃、规范、透明。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告发布后,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或者来访的方式反馈至县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此公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秦绍海
联系方式:180 8788 3178
地 址:牟定县万寿路152号。
2026年5月7日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