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要求,戌街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9月11日依法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并在云南省集体土地征收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相关工作。现就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正公告事项
(一)在开展戌街光伏发电项目征地前期工作中,因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和工作疏忽,原公布的安置方案中安置方式有误。经核实,该项目不涉及占用耕地,不涉及安置具体农户,不适用社保安置方式。现对上述情况予以更正。
(二)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征收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在今后的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中,牟定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等文件关于征地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前期工作规范、透明。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或来访方式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联系人及电话:秦绍海,180 8788 3178,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万寿路152号)。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2日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