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牟定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防火期和防火区
本轮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6月15日。其中: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区为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业、草原用地和林缘、草缘区。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二)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农林生产、施工作业等确需野外用火的,按照《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火期野外用火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地点、明确现场负责人和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前提下实施;
(三)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防火区内活动。
(四)森林草原防火区实行设卡管理,在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防火警示牌,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防火区,进出车辆和人员应当扫“防火码”进行实名登记,严禁火源入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拒绝检查。
对重点区域实行封山管理,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村民小组长与林区农户100%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等5种特殊人群和儿童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县级林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公开通报曝光;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维度的宣传教育体系,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深入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持续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参与度和自觉性。倡导移风易俗,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用火、安全用火,进一步增强公众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防治意识,全面提升预防预警、安全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防灾能力。
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大林内林缘城镇、道路、村庄、矿山、电站、施工工地、景区、坟山墓地、电力和电信线路设施等重点地段、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关责任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清除周边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对电力、通信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组织看守巡护和安全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五、压紧压实防火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推动防灭火责任制与林长制深度融合,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压实乡镇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的网格责任,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企业的主体责任,森防指成员单位的督查检查责任。
六、强化应急值守及处置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有火必报、卫星热点零报告和火情信息统一归口逐级上报等制度。各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做好科学扑救准备,要充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县、乡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训练,大力推广“以水灭火”战术战法,并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全力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处置能力。一旦出现火情,迅速处置,科学安全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5211685报警。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