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3〕64号)要求,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113万元。结合我县实际及前期各乡镇规划编制方案请示上报情况,以《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牟定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项目安排计划的请示》(牟乡振字〔2023〕15号)请示上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以《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牟巩固振兴组发〔2023〕9号)批复同意,该资金以《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牟财农〔2023〕33号),本次安排下达1113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3《牟定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项目安排表》。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4日
受理地址: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878-5211225
监督电话:12317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