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云安监管〔2017〕2号),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由采掘施工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州、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办理。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三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作出承诺,在取证后6个月内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补交);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7.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同意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
8.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三、关于办理需要多长时间:法定办结时间,45个工作日。
四、具体事宜可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