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是通过科学计算确定的,不是人为随意设定的。安全设施设计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量,根据基建工程量,结合项目所在地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状况和施工队伍技术、装备水平等因素,通过详细计算确定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
2.安全设施设计一旦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批,具有法律和行政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明确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在批准的施工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确需延期的必须经原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逾期应当重新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施工期限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确定。因此,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经审批后有效期原则上为:自审批之日起算,“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施工期限+1年”。
4.新建项目经审批后因多种因素影响未能及时实施,建议到审批部门具体咨询,由审批部门根据未能及时实施的具体原因、矿山现状及其他相关情况,具体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