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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要知道的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是什么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值盛夏,各种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即将大量上市。为有效遏制和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牟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一、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食用、出售野生菌类,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因食用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广大消费者应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当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已霉烂的野生菌类。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严格加工程序,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消费者到餐馆食用野生菌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三、野生菌不宜凉拌食用,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分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四、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消费者在外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县卫生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工地食堂等各种各类型集中供餐单位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栏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正确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菌的方法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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