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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牟财农〔2024〕5号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89号),现将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84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请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要求,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加快资金下达拨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绩效管理。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等文件规定,财政部门要做好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对接,强化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管理,提前谋划,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工作。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省财政厅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三、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继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武定县,可执行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相关规定,因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

四、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指标。

附件:1.牟定县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科目分配表

2.牟定县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表

牟定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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